第64页(第2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五岁半的季一一穿越到了七年前,小一一攥着拳头,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让娘亲嫁给爹爹。
娘亲救了爹爹,爹爹这才娶了娘亲,季家人嫌弃娘亲出身不高,娘亲吃了好多苦。
爹爹空有一副好皮囊,和娘亲聚少离多,答应过娘亲不纳妾,几年后,爹爹却把自己的前未婚妻领回了府,任由前未婚妻对着娘亲耍威风,娘亲生了好大的气。
季一一总觉得自己要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或妹妹!
这样的爹爹,不要也罢!
季一一:“娘亲,你千万不要嫁给那个叫季时琛的混。蛋哦。”
戚幼萱:他就是你爹?
季一一心虚地眨眨眼,“不是!”
戚幼萱:……行叭!
文案三
真千金回府,假千金戚幼萱主动让位,去到了庄子。
一日,她在后山捡到一个男子,年轻男子伤势严重,昏迷不醒,腰间挂着的玉佩上,刻了一个“季”
字。
戚幼萱:原来这就是她未来夫君兼负心郎——季时琛,要不还是别救了,赶在他没醒之前,先把他弄死吧!
小剧场:
季一一掰着小指头,给自己挑爹,“娘亲,周叔叔温文尔雅,李叔叔孔武有力,王叔叔家里有钱,他们当我的后爹正好。”
季时琛:???崽,你爹还没死呢!
正在养伤的季时琛,觉得自己的心口更疼了!
第29章早死小娇妻的二十九天
沈暮朝想起了上元节那天夜里生的事,当时他从水里救下了纪云窈,揽着女子的细腰,带着她朝眉湖的上流游去。
纪云窈也想到了这件事,见沈暮朝没出声,她又道:“那天夜里,在水中还有岸上,我们都有触碰,你有觉得很讨厌吗?”
那天夜里从水里出来,刺骨的寒风吹来,但让沈暮朝难以忍受的,并非寒冷,而是在水里那种黏腻湿凉的触感。
至于与纪云窈的触碰,沈暮朝自然是不喜的,但当时形势危急,无论是在水里抱着纪云窈、还是在岸上背着纪云窈,这都是他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长袍拧干后,被纪云窈拿来遮盖脑袋和上半身,后来,那件袍子洗干净后,被永安侯府的小厮送来了,等小厮走了,沈暮朝直接把那件袍子给了街角的乞丐。
属于他的东西,被别人触碰过,他就会扔掉。
至于他身边的那些人,邋里邋遢一件衣裳穿半个月的并不少,但他知道那些人和他不是一家人,所以那些人接近他或者去到他的家里,即便把他房间的地面或是其他东西弄脏了,他也只要打扫干净,就能够忍受。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