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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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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太自由,自由的让人容易堕落。

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对周衡动情了,如果只是身体上的情动不算什么,那是男人的本能反应,可如果是精神上的就麻烦了。

他这样的身体,连人都算不上,怎么能奢望人类的感情呢?

前世几十年他都不敢和人类深入相处,怕的就是有一天会对谁动真感情。

好不容易捡了个儿子养,还养了个叛徒出来,试问要他怎么去相信一个正常的人类会真心实意地接受他这样的非人非兽?

在路上被车追了几条街,雷贺干脆挑了小巷子走,昏暗的路灯下看不清他的外形,即使碰上人也会以为是一只流浪狗。

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他那灵敏的听力听到有人说:“快,我看到它跑进去了!”

“你看清了?真是周衡的那只宠物?”

“李少放心吧,这种独特的白毛狗我见一次绝对忘不了,何况它刚才跑的比咱们的车还快,肯定不是一般品种。”

“这大半夜的,周衡该不会还在外头溜达吧?”

李堂宇谨慎地四下看看。

“咱们刚才追了它几条街没见着周少啊。”

“那还不快去把那狗东西给本少爷抓来,哼,到时候剥了皮给周衡送去,他表情一定很精彩!嘿嘿……”

雷贺听出这人的声音,是晚上那个和周衡有仇的青年,貌似姓李来着。

当时他看周衡的目光就很不善,没想到心肠竟然如此歹毒。

他往巷子深处跑了几步,直到完全没有光亮的地段才停下脚步,蹲守在地上。

他倒要看看,这个无知的青年要怎么抓住他,又怎么剥了他的皮!

巷子里没有岔路,所以李堂宇等人很快就追了上来,手电筒的光束打在雷贺身上,油光发亮的毛发闪着银光。

“在那……!”

“草,这还用你说,有眼睛的都看到了!”

李堂宇舔了舔嘴唇,再次看到这只独特的狗,他依然有占为己有的冲动。

这真是……太漂亮了!

“上,抓活的,等本少爷驯服了,再带去周衡面前遛遛!”

雷贺见他们才三个人,不屑地撇撇嘴,他懒洋洋地站起身,还伸了个懒腰,然后伸出一只爪子朝对方招了招手。

“它……这是什么意思?”

一个胆子稍小的青年颤着声问。

“你管它什么意思?咱们一左一右包抄,李少守着不让他跑了就行。”

李堂宇直接从后腰处拔出一把勃朗宁,放在掌心拍了拍,“它要是敢跑,老子就让他尝尝枪子的味道。”

雷贺在看到那把枪时眼神才稍微正了一点,不过不是怕的,而是兴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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