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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不醉人人自醉下一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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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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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摇摇晃晃,挤了四五个人,男的女的都有,很大的一股香粉味,有些闷。我刚想掀开帘子透透气,旁边的人立刻打落我的手,说出了城门才开始掀帘子。我只好气闷的坐到一边,看来秦玉嗪果然是想暗算我。我要是死在朴德遁斯的院子里了,她肯定脱不了关系,要是死在了外面,也只能是我自己该死。斜眼看了一下刚才阻止我掀帘的人,他的脸隐藏在阴影里,眼中闪出凶恶的光来。我有些瑟缩,不知道他们会把我怎么样。左思右想,还是先逃跑重要,却苦于灭蝇理由,心中更是烦躁,大声吼了出来:“停车!”

也不知道驾车的人听见没有,反正没人回应我,马车也没有停下来。狭小的马车中更是安静的诡异。冷汗渐渐冲身上冒出来,我随着马车的颠簸,一点点移到门口,又被人像捉小鸡一般的提溜了回来,警告我,让我别动。我认命的低下头来,只是拼命想让自己冷静,可那浓重的脂粉味让我胸口越来越闷,终于模模糊糊的睡了过去。

我刚睁眼,就有人在旁边说:“醒了醒了。”

我一看,我竟是在尼娜的房间里,尼娜看我意识已清楚,连珠炮的说:“谁叫你逃跑的啊,你知不知道你被人拐了?那群人可不是良善的人,要是被他们盯上,你不缺条胳膊也得缺条腿。”

我挖挖耳朵,我就说嘛。我没这么容易逃脱,都怪秦玉嗪,只知道算计我,把路线安排得这样没有技术含量,要是由着我安排,就是不能成功,至少也能躲避个三两天才对。正想发发牢骚,尼娜端给我一碗水,被我挖耳朵的手挥掉,一碗水全洒在了膝盖上。尼娜气极,指着我鼻子“你,你,你”

了半天。我懒得理她,自己揭开被子,想挪开湿的地方,却是怎么也使不出力。这才慌了,眼巴巴的问尼娜:“我怎么了,残废了吗?”

我本来就差二叔一大截,这下要是再不能动,真真成了拖油瓶了。尼娜还在生气,不理我。我终是忍受不住,呜呜的大哭起来。妈的,我在这个世界没爹没娘,没人疼的活着容易吗?有这么折磨人的吗?我这哭声是积郁已久,响声惊天动地。尼娜捂住耳朵大吼:“你别嚎了,残不了。”

我一听“哦”

的一声收了口,早说嘛,哭着真累。

话说秦玉嗪虽然现在有了些地位,到底还是受阻的,自己弄不死我,就去外面请了人,她是下了狠心的,据说这群人专干些无良的买卖,被卖去青楼那是良善事,切肢卖肉的事都是干的,据说还将不少女子与小孩卖于江湖客,供其吸食精血,成就邪功。当然,这些都是尼娜说的。总的来说,我被解救还有感谢她,她见我被叫去大半夜没有声响,亲自去瞧,才发现我才已是金蝉脱壳,又记起朴德遁斯嘱咐过她看好我,遂把事情闹大,朴德遁斯的人才将已昏迷的我寻回。她一口气说完,又讪讪的说:“我还以为你是聪明人,你怎么会上了那秦玉嗪的当?”

我勉强勾起一笑,竟想起倪森当日的一句话,理智这种东西,只是面对不重要的人来说。谁让那刻骨的心心念念每时每日的啃噬着我的心,谁让我的脑子里心里都想要得到他的体温,谁让我对那种遥不可及的幸福那么的向往。

朴德遁斯回来的时候我的双腿还没恢复过来,大概是当日被迷药伤到了身体,一直提不起什么力气,特别是双腿,站一会儿都吃力。朴德遁斯看着我的惨样,表情特别冷淡,那冷淡甚至到达了他的眼睛,把他很an的形象中和了一下,仔细看也不是那么讨厌。我想他终于觉得我讨厌又爱自讨苦吃,可以放走我了。果然,凝视我片刻,朴德遁斯开口:“你就这样想离开,不惜将自己搞到这副模样?”

我使劲的点头,是啊,我真的这样的想离开,想到那个人身边。朴德遁斯看着我的傻样,终于开口:“那好,我满足你的要求,让你走。”

我盯着他,似不能相信:“你让我走?真的?不会是要留下我的一只手或者一只脚吧?”

他再不说话,转身离开。

陌生的城市,我有些打颤的双腿自由的站在朴德遁斯府邸的门口,他真的放我走了,既没有伤害我,也没有派人跟着我,在他离开后立即有人来引我出门,我甚至没来得及与尼娜告别。我拍拍自己的脸,害怕自己是在做梦。周围路过的百姓眼神奇怪的看着我,我想这不是一个梦吧。因为这个地方我从来没见过,我抬头看那艳阳高照的天空,呵,自由,你来得这样容易,都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脚下仍然发软,我靠着一堵墙慢慢的蹲下来。开始认真的思考起来,我身上穿着朴德遁斯给的下人的服饰,一两银子都没有,体力也不济,在这里没有任何可以借钱的朋友,我这样。要怎么回到京城,回到二叔身边?难道我现在要回到朴德遁斯的府中,让他给我些盘缠?我想他会给我几个耳光还差不多。叹息一声,倒是好事多磨啊~

故人

我面前的粗鲁汉子斜眼打量着我,我尽量将自己的表情弄得正常些,装作精神饱满的样子。他又详细问了我些事情,我编了一个老套的借口,说前往这边探亲,结果亲人没寻到,现在盘缠也用完了,只想跟着他们商队回朝,一路上只求温饱,可以打下手的。那汉子又瞄了我一眼,开口:“你这身板,做得了些什么?”

我朝前探探身子,说:“小人力气虽然有限,跑跑腿也行,还算机警。”

他又看了我半天,终于答应:“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就过来吧。”

我眉开眼笑,拍拍袖子:“收拾好了。”

我和另外一个小厮同住,听人喊他喜丁。名字十分上口,他一开始见到我并不高兴,以为我会分他平常打赏的钱。在我表明我只为混一口饭吃的时候他的情绪才缓和下来。和他吹了几句小牛,他也可以和我胡吹:“你声音真是小声,跟个姑娘似的。”

我讪讪一笑,我本来就是姑娘啊,可是这一路回朝,我总得为自己安全着想不是。心虚的摸摸脸上的面皮,还好,这个吃饭的家伙是随身携带的,不然事情就多了。

“叶倾,你没事吧?”

喜丁问我。我有些晕眩,鬼才没事,在大中午的,徒步行走了两个时辰了,好在我脸上的面具质量过关,不然早让汗水冲洗下来了。“没事。”

我喃喃吐出几个字。旁边的马车也在轱辘轱辘的走着,可我不是女眷,自然没有这个待遇。现在想来,当初随时被颠簸的马车抖得骨头快要散掉的时候也是种享受了。越是出神,心思越是恍惚,只觉得那阳光照啊照,像是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点燃一样。喜丁可能是看我确实架不住了,给那领队说了,那领队也算是面恶心善,面上唾了我两句,仍是让我坐到架车人的旁边,虽然还是被太阳烤着,好在不要自己一路走连着小跑,马车上偶尔的风吹来也能带来些凉爽。我忍住直冒出来的恶心,又向那驾车的人要了点水喝,才算喘过气来。见马车已驶出这么远,心里也是高兴的,我离你终究又近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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