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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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她开始抽烟,多多少少也离不开孙梦加的耳濡目染。
中学时期,沈稚完全不是坏学生那类型,违反校规的事一律不干,就连留长发也是正儿八经以艺考的名义进行了申请的。
进了大学,孙梦加动不动就来一支,她这才学会。
孙梦加阖上眼,眼睑上重重叠叠的墨绿色眼影映衬出疲倦。她惜字如金地交代:“要和前夫比命长。”
孙梦加邀请她去逛街。沈稚接下来没有什么安排,去一去也无妨。
只不过她预先说好:“我最近不缺衣服,就不买了。”
在车上,孙梦加笑起来,这时候倒有几分以前的样子。
“怎么会有女人不缺衣服?”
她说,“说起来,之前我看到你的街拍了。那穿的是什么啊?你赚的钱是都拿给沈河炒股了吗?”
沈稚蹙眉,微笑说:“炒股都是哪年的事了——”
“是了,”
孙梦加笑得前仰后合,抬手去擦沾湿的眼角,“也亏你能跟那个想一出是一出的人结婚。”
在他们大学时期的交际圈看来,沈河与沈稚结婚的事不是惊讶,而是惊吓。
然而地震的主震也只有短短十几秒。
一开始,他们都默认是给《当你老了》造势,当事人也没解释。
但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过去,这两个人的婚姻始终零负面新闻。
最后,大家竟然又有点相信是顺水推舟了。
因为,按照当初孙梦加的说法就是——“像你们这样的情况,不成为死对头,那就肯定会在床上滚到一起。”
听说以后的沈稚难免脊背发凉。
某种意义上的确被说中了。
她们去了一间与眼前孙梦加经济实力不太相称的店。逛来逛去,没想到遇到几个向她们打招呼的年轻女性。众星捧月的那个是孙梦加离婚前的亲戚,名字叫秦伶恬。
对方不怎么友好。
见孙梦加摆出臭脸,又转移对象搭话:“这不是沈稚吗,来买东西?不是我说,站队还是慎重点好。”
沈稚不得罪任何一边地微笑,但即便如此,也还是得到一声不屑的咂嘴。
她没有为任何人被卷进纷争的打算。
孙梦加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沈稚说“我要回去了”
时没被阻拦。她联系了助理。稍微等候,结果在门口遇到同样要回去的秦伶恬一干人。
沈稚避免与她们打交道,就像走在路上的人不愿与恶犬对视。却还是隐隐约约听到那边传来的恶心腔调。议论的话不外乎是“整容”
“被包养”
“跟沈河形婚”
。
前两者根本是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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