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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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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裘锦程拒绝,出了小区门没两步就是地铁站,他站在地铁站口,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你去哪里?”

庄纶问,提着纸袋的手指将袋子边缘揉成毛边,“我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我去相亲。”

裘锦程说,他存心气庄纶,不知这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究竟能忍多久才会憋不住暴露本性,“娟子找了几个帅哥,喊我去看看。”

“你!”

庄纶眼眶泛红,他皮肤白皙,情绪一激动格外明显,他站定在裘锦程面前,握住对方的手腕,掌心用力,指尖微微颤动。

裘锦程望着他,面色如常,心中暗暗冷笑,这偏执又小心眼的家伙装两天兔子真以为自己是食草动物了。庄纶姓庄,装相的水平粗糙拙劣,裘锦程压根不信死鸭子嘴硬的庄纶真能放下自尊,心甘情愿地改改他那糟糕的脾性。

“……你去吧。”

庄纶松开手,低下头后退半步,怯弱地说,“反正我也没有立场阻止你。”

他心如刀割,却不得不放裘锦程走,痛苦如钝刀,缓慢地划过他的心脏,又像一把绣花针,细密地扎穿皮肤。

裘锦程诧异地挑了下眉毛,没多说什么,干脆利落地转身下楼,朝安检口走去。

庄纶无措地提着纸袋,看裘锦程的背影消失于拐角,缓慢蹲下,抱住膝盖,团成一个自闭的球体。地铁站人群来来往往,庄纶在门口的墙根处蹲了一会儿,收敛委屈的情绪,他重新拾起冷静。

裘锦程是个很难伺候的人,这通常是其他人对裘锦程的评价。庄纶一直觉得裘锦程是个风趣幽默、体贴耐心的人,相比裘锦程,庄纶才是那个最难伺候的人。

他们的相遇始于巧合,裘锦程选修了摄影课,期末作业的主题是“青春”

。裘锦程背着单反四处游荡取景,坐在河边背书的庄纶恰好入镜,朝阳、少年、湖泊、微风,和树梢的喜鹊,共同构成一幅绝美的青春盛景。裘锦程礼貌地询问庄纶能不能授权给他,庄纶点头,两人互相加了微信。

庄纶邀请裘锦程一同晨起背书,然后是夜跑、电影、游戏、社团活动、表白、热恋、争吵、疲惫、翻旧账,以及悄无声息地离开。爱情始于校园,终于校园,裘锦程耗尽了耐心,庄纶越是攥紧,就越是背离,两人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可庄纶想要他的裘锦程回来。

庄纶想要那个陪他看雪,给他做迷你雪人和草莓糖葫芦的裘锦程。

庄纶想要那个笑得无忧无虑的裘锦程。

庄纶想要那个愿意包容他、亲吻他的裘锦程。

一切都被他亲手搞砸了。

纵使痛彻心扉、鲜血淋漓,庄纶也要捡起碎片,拼出美好的过去,唤回裘锦程的心。

“小庄?”

提着菜篮子的裘栋梁路过地铁站,瞧见垂头丧气的庄纶,关心地问,“你怎么在这呢?”

“我,”

庄纶顿了一下,不好意思说找裘锦程,换了个说法,“我找工作。”

“我记得锦程说你家挺有钱,广州好多套房产。”

裘栋梁问,“怎么跑天津找工作啊?”

“我和家里断绝关系了。”

庄纶说,“身上没有钱。”

一句话惹得裘栋梁直皱眉,他把庄纶拉到一边,小声问:“你身上的钱够吗?不够伯伯借你点。”

“够了够了。”

庄纶连连摆手,“谢谢伯伯。”

他放弃疏离客气的“叔叔”

,随天津人的习惯叫“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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