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第1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
因为上楼前方老师特意嘱咐了她,说当事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所以一会儿上楼见面以后,和当事人同样是女孩的熊小时要多和当事人交流。
于是她只能硬着头皮:“你先别急。”
熊小时不着痕迹地收回手,摸着自己被扎出红色凹痕的手心:“你是说,你之所以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将被害人送到医院,是因为何巍朋告诉你,被害人已经死了?”
“对!”
“但我听刘先生的意思,你是想彻底翻供,说自己并不是肇事司机。”
“对!”
“………………”
哪里对了?!!!
熊小时决定调整节奏:“我们坐下来从头说吧。”
等坐下来,她赶紧抢在刘恬臻之前开口:“开车的不是你,那是谁?”
“就是何巍朋那个畜生!”
刘恬臻像是憋了一肚子的愤恨,一开口就刹不住。
“车是我爸买给我的成年礼物,是我看他上班太远,所以才让他用!”
熊小时对照着她做的笔记。
没错,刑侦局已查实,肇事车白色奥迪、车牌号熊A59817的车主就是刘恬臻。
“那天晚上,他说他在医院加班,我就在家里看着电视剧通宵等他。后来,他给家里打了电话,说他在蔷薇大学的后山开车撞了人,让我过去。”
看到熊小时在本子上划了几笔,刘恬臻停下声音,问:“你在写什么?”
“我在记你说的话。”
熊小时把她的本子递给她看。上面非常显眼地写了四个大字:
【核实电话】
她解释:“如果你翻供后说的也能够逻辑成立、符合事实,那我们就可以想办法推翻你之前自首时说的话。比如你刚才提到的那通电话,我就要去核实一下,拿到他确实给你打过电话的证据。”
她问:“你还记得他具体是几点给你打的电话吗?”
“我知道!”
刘恬臻拿出她贴着闪亮骷髅头的黑色电脑。
“我想到你们可能要我回答这个问题,特意想了好久。”
她打开视频软件,点开一个最近大火的电视剧。
“这是我正在追的电视剧,每周四0点更新,那天我也是快到0点就开始守着电脑,一刷到更新马上就看,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刚看到片尾。一集的时长是2个小时,所以他来电话的时间应该就是凌晨2点!”
熊小时认真地记了下来。
这完全颠覆了刘恬臻之前自首时的说辞。
按她现在翻供的说法,车祸发生的时间是2点左右,而自首时,她却清楚准确地说她撞人的时间是2点47分。
中间相隔了40多分钟。
但由于案发地在偏僻的学校后山,附近很大范围内都没有监控,肇事车辆上也没有任何的行车记录装置,再加上被害人不是当场死亡、具体的受伤时间无法确定,如果不是刘恬臻自己承认她肇事的时间是2点47分,那刑侦局到现在也拿不出肇事的准确时间。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