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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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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就只会为了他说话。”

朱老夫人带着气性说道,心中却慢慢平静了下来,若孙子硬是喜欢的话,她这个做祖母的,也只能往后退让一步了。

朱老夫人定着气等孙子回来与自己摊牌,他与荣华郡主的这桩亲事,在太子那儿并没有任何威胁,这段亲事,只要他求,八成能成。

可却不料朱深回来以后,并没有之前吵着要娶林锦初的模样,反而有些萎靡不正,据小厮说,回到院子里就睡了。

朱老夫人派了小厮去探,可是怎么都无法从朱深的口中套取太子与他到底谈了什么。

朱深似忘了自己曾经心心念念要求娶荣华郡主的事,可朱老夫人见微知著,能发掘孙子眉眼中的丝丝忧愁。

最终,还是朱老夫人举起了白棋,她将朱深招到了眼前,“你若真的喜欢荣华郡主,那便多往公主府去几次吧,讨了南宫公主的喜欢,才能娶她的女儿。”

南宫公主嫁给林清逸以来,并无有子,久而久之,大家便将林锦初与林锦晨当做南宫公主的亲子亲女对待。

若是之前的朱深,只怕会乐得一跳三尺高,而如今他却半晌没有出声,强笑道:“祖母,荣华郡主年纪还小,我并不急着去求娶。”

之前还不停的催自己去求娶荣华郡主,恨不得上门做南宫公主的上门女婿,如今怎么成了这个模样?

朱深见祖母疑虑的眼神,只故做轻快道:“之前祖母与我说不喜欢荣华郡主,我又去求了太子,太子将我斥责了一番,说天下什么好女儿没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我一想,确实如此。”

自己的孙子难道是被人一斥责便后退的性子?朱老夫人心中不信,但见朱深说得头头是道,面色轻松,只能姑且信了。

朱深不想让外人知道太子对林锦初有意,又幻想着若有一日林锦初拒了太子的话,自己还有机会,辗转反侧之下,却是失眠了许多晚上。

太子与朱深谈了那一次后,叹了一口气对吴内侍道:“是我太过于妄动了。”

吴内侍笑道:“哪儿的事,是朱世子太过于不懂事猜对。”

说实话,吴内侍有些暗自嗟舌,太子是什么都巍然不动的性子,如今居然为了荣华郡主而对朱世子动怒,要知道朱家可是目前太子不能放手的派系。

一时之间,吴内侍不知道,太子喜欢荣华郡主,到底是好是坏了。

☆、第112章

林锦初在书房失了自己最喜欢的那支小毛笔,让十一与思铃两人找了许久未果,心中有些怏怏不乐。

她与太子的通信的末尾,提起了此事,有些沮丧的说道失了那支毛笔似乎连字都写得有些不对劲了。

太子看了林锦初娟秀的小字,唇角微微往上扬了扬,提笔写到:“写字这种东西在于人的心境与技艺,与毛笔有什么关系?”

写完之后,太子似想到了自己是偷走那支毛笔的罪魁祸首,便叫了吴内侍过来,要他找人做了一支与林锦初那支一模一样的毛笔,将信一起送给了林锦初。

林锦初接到太子的信,发现信封与往常不同,,她将信封打开,却见信封里有一支小小的毛笔,滚到她的手心。

这毛笔林锦初十分熟悉,她恍惚以为这毛笔是她曾经的那支,她将毛笔对向了秋日阳光处,仔细端详了一番,却发现这毛笔,并没有用过的痕迹。

思铃眼尖,看到林锦初的手中的毛笔,有些讶异的说道:“郡主,这毛笔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之前她与十一可是将这书房的每一个角落都翻遍了,都没有看见这只毛笔的痕迹,如今可好,它自己冒出来了?

林锦初将这毛笔攥在手里良久,回头看思铃,一双眸子如秋日的湖水一般璀璨,“恩,找到了。”

她低下头,轻轻的说道。

思铃见林锦初的快活的模样,轻轻的松了一口气,她还准备求少爷到外边去找一找一模一样的毛笔讨郡主开心呢。

十一是太子的那边的人,知道的自然比思铃要多些,她知林锦初这支毛笔是太子给她的。

可太子只来过一次郡主的书房,怎么变能变出与郡主毛笔一模一样的来?难道是太子将郡主的笔给……?十一不敢再往下想,她只听见林锦初兴致勃勃的与她说道:“太子表哥对我这么好,我得回送他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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