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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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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家裕浑身难受,指尖很快泛起了红疹,他开窗想转移注意力,红疹很快蔓延到了手臂,他绝望地闭上眼睛,“家汇,快,替我往死里掐。”

家汇被这一幕给吓到了,这大哥的病似乎越来越严重了。

他捏住他的皮肉,用力扯拽,“大哥,好点了么?”

家裕忍得额头上全是汗,“不行,还是痒得要命。”

家汇给他死劲地抓,家裕连头皮都开始发作,没有手,他倒在椅背上蹭了两下,颤声祈求道:“家汇,你二哥家珣是不准备回来了,算大哥求你,爸爸退下来你替我顶上去。”

家汇是家里唯一知道他患病的人,为了缓解他的症状,只得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敷衍地点了点头,“我那个尽量吧……”

他实际上,很想劝劝这位大哥,讨厌俗气,那就克服嘛,钱其实不是那么恶心的东西。

没有钱,哪有大房大车和高定绸缎?更不会有苏富比的珍藏物品任他随意挑选。

家裕得了他的准信,身上起的红疹消失地比吃了特效药还要快。

他用手帕巾擦掉汗水,像个没事人一样,拿起了书架上的《圣经》,放在胸口吟诵道:“金钱是万恶之源,我切切要远离它。”

家汇摸了把鼻子,打消了刚才冒出来的那点念头,大哥十八岁那年,就由心理疾病引起了急性过敏,家庭医生上门开了药,后来红疹就退了,爸爸妈妈理所当然觉得是海鲜所致。

后来他发现并非如此,每当徐盛年有意将大哥当作接班人来培养时,他就会躲在书房急得抠地板。

高中时期说是为了追求创作自由,逃到了温哥华,大学躲在美国,硕士又挪至英国,现仍在爱丁堡大学读博,读完一个,还准备再来一个,就为了永远待在他的理想国。

前面的司机,将后面的谈话声悉数听到耳中,微微转动方向盘,往沪杭高速走了上去。

——

家汇出门,陈伯立即知会了徐家的女主人,方毓女士。

徐盛年昨天将阿琅带回来,还存了另一副心思,他的夫人方毓,因早年目睹自己的儿子在胎胞中吞噬了自己的女儿,已变得愈发不理世事。

她平日不仅对家汇,连带着对他,都透着一股恨,就怪他,没有让她打掉家汇这个杀女仇人。

为了补偿,阿琅,这个只比家汇小三天的女孩,模样乖巧可爱,应该是能弥补那场永世遗憾。

白色的埃尔法驶进徐家大宅,方毓女士昨晚就回了上海,因不想看见家汇,住在黄浦江的那栋老式洋式中,她和徐盛年一样,都是在香港出生,爸爸妈妈是老上海人,家中彼此相当,从未穷过吃穿。

五十多岁的人,精气神不佳,有骨相撑着皮相,又配一身丝丝不易的宝蓝色云锦旗袍,隔远看,就知道是个端庄贵气的妇人。

陈伯带着老张过来运行李,梅婶给她撑伞。

“那孩子叫容琅,对吧?”

梅婶应声,“家汇常叫她阿琅。”

方毓女士脸色一沉,她讨厌家汇,他一放假,她便外出度假,免得越看越烦。

她多么想拥有一个女儿,老天仿佛在和她作对,让她在B超时,亲眼目睹了女儿被儿子吃光的场景……

“一只山羊咩咩咩,两只松鼠咬松子,三只小鹿迷了路。”

阿琅跟着电视上的小狮子念起来,叫方毓看过去,心脏刹时间被击中了般。

这种画面在她脑海中浮现过太多遍,要是她的女儿还在世,她也会这般牙牙学语,做她的乖囡囡。

阿琅眼角扫到来人,她摘下耳机,懵懂地眨了眨巴眼。

“阿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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