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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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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夫见小姐没有回答,也就是憨憨一笑,没有再说话,一边却想着这位小姐是个有主意的,千里迢迢的,花了家里头所有的积蓄,只为到京城来,不过她人来了又能有什么用,不能文不能武的,难道还能谋到什么前程不成,不过这些事儿不管她的事儿,她只管把人送到地方,拿了银子就能走人了。

马车很快到了一座客栈门口,那小姐跳了下去,将银子付给了车夫,那车夫也不停留直接打算出城了,要知道京城里头住一晚上,那钱足够她家里头花销好些时候了。

见车夫马不停蹄的离开,那小姐撇了撇嘴,暗道这般没有眼见,怪不得一辈子赶马车,她抚了抚自己的袍子,走进了客栈。

这位小姐姓朱,名为朱天赐,家里头原本只是农户,一连生了四个儿子才有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如宝如珠的养大,倒是也没有养成什么娇惯的脾气,只是性子老实木讷了一些,也是,她那四个哥哥,可都不是善茬,村里头要论吵架骂街,谁能有他们能耐,从小被这么些哥哥护着,朱天赐不木讷才奇怪了。

等到朱天赐十六七八,家里头也给她看了一门亲事儿,说来也是他们村里头的一枝花,模样顶顶出色的翠花,谁知道好死不死,那翠花家里头攀上了一门富户,硬是给退了亲。认死理的朱天赐跑出去找那家算账,等四个哥哥带着妻主赶到的时候,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了,为此那家差点没吃了官司。

朱天赐到底是没事,只是死了一回再醒来,整个人却变得机灵了许多,一天一个主意,最后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京城里头的事儿,闹腾着要来这边闯荡。家里头老人只以为她是被翠花刺激了,想要出人头地,被她闹腾的没了法子,变卖了不少家财,才凑齐了让她上京的盘缠。

说到这里,想必许多读者都能明白,这位朱天赐已经被穿了,但凡穿越者,没几个能够本本分分种田过日子的,以后科技发达的时代,就是一般的农民都不太亲自种田了,朱天赐在那里也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受得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自然想着办法要改变家境了。

左思右想,朱天赐终于想到,自己有许多超越时代的“发明”

,随便一样拿出来,那都是震惊世界的,现在她却的不过是一个机会,一个一飞冲天的机会。

她恍然想到史书上的记载,如今的皇帝赵旭很快会创造天平盛世,而她唯一的太傅孔尚瑾,是个唯才是用之人。

朱天赐自问没办法接触到皇帝,但找到孔尚瑾还是有些可能的,若是能别这位孔大人,孔太傅,未来的孔国公爷看中,那发家致富都是小事儿,君不见史书上记载着,曾经名不见经传的柳二娘,在跟了这位孔尚瑾大人之后,成为了有名的发明家,这要是没有孔尚瑾的大力支持,她捣鼓出来的那些玩意儿谁会在意。

朱天赐暗暗悔恨自己穿过来太晚了一些,原本不受重视的十二皇女赵旭,如今已经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原本只是永宁候小女儿的孔尚瑾,也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太傅大人,更别说赵志龙已经提出了邮局的概念,海运也已经开通,外面传进来的番薯土豆遍布明朝,给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福利。

若是能早一些穿越过来,她就能够交好还在潜龙阶段的伟人们。朱天赐感慨了一番,又开始庆幸起来,如今赵旭登位,连最为艰险的庚寅之乱都已经过去了,朝堂不要太稳定。她只要发挥自己的才能,不愁没机会出人头地,若是指望从龙之功,几十年后登基的那位,她也记得清清楚楚是哪个!

朱天赐打算的好,但实际操作起来却艰难万分,这时候没有汽车没有飞机的,想要从她家乡到京城,那得一个多月,单单是盘缠,对于一个农民家庭而言,就是极大的负担。

看着父母为此卖了良田,朱天赐不是不愧疚,但想到自己一旦成功,能够给家庭带来的巨大财富,她又坚定下来。

来京城的路上倒是有惊无险,如今朝堂稳定,冒着杀头大罪打家劫舍的人自然也少,尤其是官道上头,有驿站邮局日日在走,可比前些年安全许多。

只是到了京城,朱天赐却发现,想要接触到孔尚瑾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孔尚瑾贵为太傅,若是人人都可以求见的话,那岂不是整天只忙着见人都不够,如今孔家已经分家,以后的兴国公府,如今的太傅府也不是好进的,她这般没有拜帖,没有名分的,门房通报都不给通报,压根把她当做趋炎附势的那些小人物了。

若孔尚瑾还是户部尚书的话,她倒是可以在户部门外蹲守,但问题是,她现在是太傅,每日只跟着中书省的一群人在内阁论证,根本不会出现在衙门口。朱天赐倒是想要在太傅府门口守着,但她形迹可疑的摸样,差点没被直接抓紧大牢,吓得她再也不敢在贵族聚居的地方随便逗留了。

在京城一个月的时间,钱像是流水一般的花出去,该见的人却一个都没有见到,朱天赐心急的很,只能认识到,以自己现在的身份,如果不是走了大运,想要见到孔尚瑾也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她终于舍得将目光往下放,孔尚瑾难找,但她麾下的那些人,却不是各个都是高门大户的。

朱天赐找到的人是赵志龙,这位在后世史书上颇为争议,觉得是兴国公孔尚瑾人生最大污点的一个人。赵志龙出生不比她好,甚至也没有她有才能,但这位最会专营,据说还是个大贪官,家里头美夫爱侍,列屋群居;衣皆龙凤之纹;饰尽珠玉之宝;张象床,围金帐;朝歌夜舞,荒淫无度。

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也能得到善终,不得不说是赵旭当政时期的一个特殊例子,据说这位能够安然无恙,就是因为与兴国公孔尚瑾私交甚笃,是孔尚瑾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之人。后世有人评论,会跟这样的贪官交好,或许这位兴国公也没有史书上记载的那般清明,要知道她留下来的兴国公府,至今还是大型旅游基地。

朱天赐找到赵志龙的时候也惊讶的很,这位以后的大贪官,大富豪,这会儿居然只住了一个二进的院子,那小小的院子虽然布置的干净整洁,却并无多少金石玉器,看起来倒像是普通富贵人家,而她家里头除了一个青梅竹马的夫郎,压根没有侍妾的存在。这为夫郎看起来年近四十,长得十分富态,年轻的时候貌美不貌美不知道,如今肯定没啥风姿了。

朱天赐百思不得其解,她自然不会知道,赵志龙以平民之身,以后会慢慢晋升到户部尚书的地位,她确实是贪财的,却知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向来不会踩到皇帝的底线,史书上对于她的记载,有许多却是后世人羡慕嫉妒恨,凭空添加上去的。至少朝歌夜舞,荒淫无度这两项肯定是,这压根不是赵大人的爱好啊。

若是孔尚瑾能知后世事,肯定会庆幸自己的幸运,至少她在史书上的记载笼统的来说,还是十分正面的,不像是这位赵大人,平生唯一的爱好是跟夫郎一起藏被窝里头数银子,却被诬陷成了荒淫无度的形象,实实在在是冤枉。

朱天赐心中奇怪,却只以为赵志龙如今官职还低,还没有爆发出以后的贪婪来,她找到赵志龙,却是因为据记载,柳二娘就是这位进献给孔尚瑾的。若是赵志龙愿意举荐,她自然不愁找不到门路。

赵志龙倒是真的见了她,听着她一番天花乱坠的话,脸上的笑容都差点没有维持下去,她细细打量着眼前的人,皮肤粗糙,十指上头有厚厚的茧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农民,偏偏穿着一身青衣扮作文人,怎么看都带着几分怪异。

不得不说,一个人的外貌,可不是灵魂变了就能完全改了的,原本的朱天赐就是个老老实实的农民,如今换了灵魂,也没有变的风姿无二,唯一的差别大概是,那种老实憨厚的感觉,变得有几分特殊的风度起来。

赵志龙听完之后喝了口茶,淡淡问道:“阁下可会写字,若是能写的话,把方才那些点子写下来,孔大人或许能够一观。”

朱天赐噎住了,她倒是会写字,但是几百年后的简体,这年头又是繁体又是毛笔的,她哪里会写。

赵志龙叹了口气,让人客客气气的把人送出去,还附赠了二两银子当做路费,因为柳二娘出息,不少人到她这边来找门路,指望能够一飞冲天,其中却是也有几个有真材实料的,那些人孔尚瑾确实一个个提拔起来,但大部分都像这般,压根不知所云。

过了一些日子,赵志龙在宴会上偶遇孔尚瑾,便将这话当做了一个笑话说起来,孔尚瑾一听倒是惊讶了,若是旁人听着,只觉得那人说话做事处处带着怪异,但在她听来,倒像是个穿越者,还是个这个时空几百年后的穿越者。

孔尚瑾眼睛一动,倒是感兴趣起来,若真的是穿越者,掌握着一些技术的话,倒是也能用一用,她自己固然知道以后的便利,但让她研究的话,还不如工部一个门外汉呢。

赵志龙没料到她居然想要见一见那人,连忙派人去找,也是幸运,朱天赐还没死心呢,身上的盘缠用尽,差点没被客栈老板赶出去睡大街。

“待会儿见到孔大人,可要尊敬着点。”

看着规矩十分生疏的朱天赐,赵志龙微微皱眉,心中觉得这个人十分怪异,要知道当年柳二娘也是什么都不懂,但见到上面的大人,还不是战战兢兢的,而这个朱天赐却缺少几分对上位者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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