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亲知的知识和描述的知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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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摹状词就是指任何“这一个某某”
的形式的单称短语。
当我们知道一个客体是“这一个某某”
,即当我们知道有且只有一个客体具备某一特性时,我们就说它是“借由描述而被认识”
的;这通常蕴涵着一种意思,即我们对于这个客体并没有通过亲知而获得的知识。我们知道那个戴着铁面具的人是存在过的,也知道有关他的许多观点,但是我们并不知道他是谁。我们知道,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会当选,而且在这个事例中,我们也可能认识实际上会获得最多选票的那个候选人(仅就一个人能够认识另一个人的这种意义而言),但我们并不确知他是候选人中的哪一个。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任何具有“A是将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
这种形式的命题,其中A是候选人中的一个名字。虽然我们知道这一位某某的存在,虽然我们也可能认识那个实际上就是这位某某的客体,但我们不知道任何“a是某某事物”
的这种命题?——?在这个命题中,a就是我们所亲知的某种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我们对这位某某所具有的知识只是“纯粹描述的知识”
而已。
当我们说“这个某某存在”
时,我们的意思是说,只有一个客体是这个某某。命题“a是某某”
意味着a具有某某的特性,而其他的都不具有这种特性。“A先生是本选区的统一党(Unionist)候选人”
,意思是说“A先生是本选区的一位(a)统一党候选人,而别人都不是”
。“本选区有这位统一党候选人存在”
,则意味着“某人是本选区的统一党候选人,而别人不是”
。因此,当我们亲知一个客体而它就是这个某某时,我们于是知道有这样一个某某存在。但是,当我们并不亲知任何我们知道它就是某某的客体时,甚至当我们并不亲知事实上它是某某的那个客体时,我们仍然可以知道有这样一个某某存在。
普通的字句,甚至是专有名称,通常都是摹状词。也就是说,正确使用专有名称的人的思想,通常只有用摹状词代替专有名称时,才能精准地表达出来。而且,表达思想所需要的摹状词因人而异,同一个人也会因时而异。唯一不变的是名称(只要名称使用得正确)所适用的客体。但是只要这一点保持不变,那么这里所涉及的限定摹状词通常不会影响出现名称的命题的真假,通常与真假毫无关系。
我们来举几个例证。假设有一些关于俾斯麦的论断。假设有对自己的直接亲知这回事,俾斯麦本人可以直接用自己的名字来指明他所亲知的这个特定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对自己作一个判断,那么他自己就是这个判断的组成部分。在这里,这个专有名称具有了它一直希望具有的那种直接用途,即只表示一定的客体,而非代表对该客体的描述,即摹状词。但若有一个认识俾斯麦的人,也对俾斯麦作出一个判断,情况就不同了。这个人所亲知的是一些感觉材料,他把这些感觉材料与俾斯麦的躯体联系起来(我们假定这种联系是正确的)。俾斯麦那个作为物理客体的躯体,仅仅作为和这些感觉材料有联系的躯体而被朋友认识;而他的心灵更是如此,它仅仅作为和朋友的感觉材料有联系的心灵而被认识。也就是说,俾斯麦的躯体和心灵都是通过描述而被认识的。当然,一个人的某些外部特征会在朋友想起他时,映入朋友心灵之内,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种偶然现象。因此,朋友心灵之内出现的对此人的摹状词也是偶然的。最关键的,他知道尽管他并未亲知所谈的这个实体,但这种种不同的摹状词都可以适用之。
当我们这些不认识俾斯麦的人在对他作判断时,我们心中对他的描述,大概不外乎多少有些模糊的历史知识?——?多数情况下,远远超出鉴别俾斯麦所需的知识。但是,为了说明问题,先假定我们认为他是“德意志帝国的第一任首相”
。这里所有的单词都是抽象的,除了“德意志”
。而“德意志”
这个词对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含义。它使一些人想起在德国的旅行,让另一些人想起地图里的德国形势,等等。但是,如果想得到我们知道是适用的摹状词,我们就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引证我们所亲知的殊相(articular)。这种引证或者提及过去、现在和未来(而无确切日期),或者这里和那里,或者别人对我们的所述。这样看来,如果我们对被描述的事物所具有的知识,并不只是逻辑地由描述推导出来,那么,我们所知道的适用于某一殊相的描述,就必然以某种方式涉及我们所亲知的那一殊相。举个例子,“最长寿的人”
是一种只涉及共相的描述,它必然适用于某个人,但是我们不能对这个人作出判断,因为有关他的判断所涉及的知识已然超出这个摹状词所描述的范围。然而,如果我们说,“德意志帝国的第一任首相是一个精明的外交家”
,那么我们只能凭借我们所亲知的事物?——?通常是听到或读到的证据?——?来确定我们判断的真确性。除了我们传递给别人的信息,除了关于实际的俾斯麦的事实(这些对我们的判断都是重要的),我们真正拥有的思维只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殊相,其他所包含的不过是些概念而已。
所有的空间地名?——?伦敦、英格兰、欧洲、地球、太阳系?——?在使用时,同样也都涉及我们所亲知的一个或多个殊相生发的摹状词。形而上学地考虑,我猜测就连宇宙也涉及与殊相的这种联系。而在逻辑学里与此相反,如果我们所关心的不仅是确实存在的东西,而且也研究可以存在、可能存在或将要存在的东西,而它们并不会涉及实际的殊相。
看来,当我们对只有通过摹状词才能知道的事物下论断时,我们通常有意识地使我们的论断不涉及描述的形式,而是针对所描述的实际事物。这就是说,当我们谈及任何有关俾斯麦的事情时,如果可能,我们愿意作出只对俾斯麦一个人才能作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我们愿意作出的判断中,俾斯麦本人是该判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俾斯麦本人并不为我们所知。但我们知道存在一个客体B被称作俾斯麦,知道B是一个精明的外交家。因此能够这样描述我们所愿意肯定的命题,即“B是一个精明的外交家”
,其中B就是被称作俾斯麦的那个客体。如果我们把俾斯麦描述为“德意志帝国的第一任首相”
,那么我们所愿意肯定的命题,可以被描述为“关于德意志帝国的第一任首相这个实际的客体,本命题断言:这个客体原是一个精明的外交家”
。尽管我们使用的描述各有不同,但使我们的思想能够交流的原因在于,我们知道有一个关于实际的俾斯麦的真命题,而且无论我们的摹状词如何变化(只要描述是正确的),所描述的命题仍然是相同的。这个被描述并且又已知为真的命题,才是我们感兴趣的。我们知道它是真命题,但我们却并未亲知它,也并不知道它。
我们可以看到,脱离殊相的亲知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层次。例如,认识俾斯麦的人的俾斯麦,仅仅通过历史知识而认识俾斯麦的人的俾斯麦,那个戴着铁面具的人,最长寿的人,等等。这四个层次就是越来越远而最终脱离对殊相的认识。对于另一人来说,第一种是最可能接近亲知的知识;第二种情况,仍然可以说我们知道“谁是俾斯麦”
;第三种情况,我们并不知道戴着铁面具的人是谁,尽管我们可以从他戴着铁面具这一事实中逻辑地推论关于他的许多命题;第四种情况,除了从人的定义中逻辑地推论以外,我们什么知识也不知道。在共相的领域也有类似的层级结构。许多共相和许多殊相一样,只能通过描述才被我们所知。但在这里,正如在殊相的事件中,通过描述所知的知识最终可归结为通过亲知而知道的知识。
分析包含描述的命题的基本原则是:我们所能理解的每一个命题必须完全由我们所亲知的成分组成。
在现阶段,我们并不打算回应针对这一基本原则的各种可能的反对意见。我们现在仅仅指出:总会有某种方式一定能够完全反驳这些反对意见。因为这是很难想象的,如果我们不知道自己判断或假设的是什么,却能对此作出判断或提出假设。如果我们想话语有意义而不仅仅是空洞地发声,就必须赋予所使用词语以某种意义;而我们赋予话语的意义必须是我们所亲知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当我们对尤利乌斯·恺撒作论断时,显然尤利乌斯·恺撒本人并不出现在我们心灵之前,因为我们并没有亲知他。但我们心里有一些对尤利乌斯·恺撒的描述:“那个在三月十五日被暗杀的人”
“罗马帝国的缔造者”
,或者仅仅是“那个名字叫尤利乌斯·恺撒的人”
。(在最后这句描述中,“尤利乌斯·恺撒”
是我们所亲知的一声称呼或外形样貌。)因此,我们的论断并不完全意味着它看似要表达的意思,它并不是与恺撒本人有关的,而是指一些完全由我们所亲知的殊相和共相所构成的有关恺撒的描述。
描述的知识的根本重要性在于它使我们能够超越个人经验的局限。我们只能知道完全由我们所亲知经验的事物构成的真理,尽管事实如此,但我们仍然可以凭借那些对未曾经验过的东西的描述来获得知识。鉴于我们的直接经验范围极为狭窄,这一结果就非常重要了;如果没有了解这一点,我们的知识必定存有诡秘,也因而是可疑的。
[1]哲学概念,指一般概念、一般观念、一般性、普遍性等。此处的“相”
的含义,与自然科学(尤其材料学)中“相”
(hase)的含义完全不同,自然科学常提的“多相共存”
与此处“共相”
完全无关。
[2]罗素用以指那些被用来摹状事物,揭示事物某些特征、属性的,由冠词和普遍名词及限制语构成的词。摹状词分为限定摹状词(又称定摹状词)和非限定摹状词(又称不定摹状词)。其中,限定摹状词又简称为摹状词,指满足某种条件时存在且仅存的唯一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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