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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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洵迅速反应,立即“汪汪”
叫了两声,然后又“喵喵”
两声,学着招财猫似的招了招手,逗得宋流声又忍俊不禁。
“初洵,等你的病好了,真的不准备复出,继续唱歌演戏当明星了吗?”
秦初洵闻言一笑而过:“唱歌随时随地都能唱,声声,你想听什么歌?我马上就能给你唱一曲。演戏的话,像我这种烂演技,演啥都尴尬,还是算了吧。”
“可你不是盼着成名,想红吗?”
宋流声又问。
“我刚出道那会儿,年轻有活力,却也天真,给自己定下的目标都不现实。现在我也就是说说而已,毕竟人红是非多。”
秦初洵耸了耸肩。
“娱乐圈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有些我经历过,有些我听着就害怕,一点也不想记得,所以还是做平民老百姓自在,穷就穷点,累就累点,至少活得踏实,精神压力没那么大,说不定活的时间也能长一些。
唉,当初我就不该一时脑热,跟着他填报一样的志愿,大学毕业后他混得风生水起,而我压根就不适合娱乐圈。”
隔了多日,宋流声又从秦初洵的口中听到了那个“他”
。
在秦初洵伤心绝望,甚至想要自杀的那阵子,只要一提到那个男人,秦初洵就禁不住落泪。
现在他明显释然豁达多了,一般也不会说起那个男人,但有时说着话,不经意间还是会提及。
宋流声并不想让他一直逃避,便道:“初洵,我知道你想忘了之前的那些事,但那位先生呢?你还记着吗?”
“……”
秦初洵沉默了一会儿,这次他没有回避问题,诚实地点了点头,“我偷偷喜欢他七年了,不可能说忘就忘。”
暗恋者的心境都是相似的,宋流声之前与秋亦芷聊过,如今又遇到了秦初洵,自然也有着共鸣。
人一旦喜欢上了比自己优秀,和自己差距太大的人,很容易就会变得胆小怯懦,只敢小心翼翼地维系着原本的关系,生怕去捅破那层窗户纸。
可是如果一辈子都不说出口,真的甘心吗?真的不会后悔吗?
“初洵,你之前说那位先生快要结婚了,他一直都不知道你喜欢他吗?你也不准备告诉他?”
闻言,秦初洵的眼中闪过痛楚:“他不知道,我和他做同学那会儿,其实关系还好,但后来入了娱乐圈,他对我却越来越冷淡,甚至讨厌我。
在他眼里,那些我对他示好的行为,平时在网络上和他的互动,都是带着目的性的故意讨好,他觉得我想抱他大腿,和他捆绑在一起炒话题蹭热度。”
秦初洵越说越难受,他的表情变了,眉头也是紧紧皱在了一起:“尽管我的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确有这种想法,可我自己从没这么想过,而他对我的误会却逐渐加深。”
事实远比宋流声想得还要复杂,他也替秦初洵着急:“怎么会这样?初洵,你要找机会当面和他解释清楚。”
秦初洵摇头,语气中透着深深的无奈:“我根本找不到机会,他是当红明星,大忙人一个,经常全国各地到处飞,有时还会去国外,行程总是排得满满的。我和他连朋友都不是,顶多算是以前的同学,我们出道后也从未搭档过,因为像我这种十八线的小艺人,哪里能接触到他,我所保留的联系方式,也是他以前上学时的手机号和微信,他早就不用了。”
“声声,当他向外界公开恋情的时候,我后悔了,真的后悔没有早点开口,早点说出我的心意,我当时恨不得立即冲到他面前,告诉他一切,哪怕他亲口拒绝我,我也认了!可是我病了,心脏病突然发作,疼得快死了……”
宋流声握住了秦初洵微颤的手,才发现他的双手此时冰凉一片,宋流声不断安慰着:“没事的,初洵,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越来越好!”
三个月过后,十二月份的北方,气温已经很低了,估计再过不久,即将迎来这个冬天的一场雪。
这周六的早上,门铃声忽然响起,游景行开门后居然见到了久违的秋亦芷。
脖子上围着紫色围巾的秋亦芷,微笑着朝游景行挥了挥手,她也拎着一个牛皮纸袋,特地给游景行带了礼物。
游景行赶紧将她迎进了屋里:“亦芷,你回来了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去机场接你,再请你吃顿饭,为你接风洗尘。”
秋亦芷笑笑:“景行,听说你升职了,现在已经是游经理了,我怕你工作太忙,没空来接我,而且我俩当了这么多年朋友,你跟我还客气什么。”
随后游景行招待秋亦芷坐下,他为秋亦芷泡茶,也拿出了糕点。秋亦芷问起他的工作情况,对新职位是否适应?
游景行一脸平静,娓娓道来,说是他们公司在进行内部的人员调整和优化,两个月前,林总决定把市场推广和渠道运营合并到一起,所以原来的两个部门也成了一个大部门,而原本的负责人孙经理被指派到其它部门,游景行成了新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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