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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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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双眼,他感觉到一个全新世界的门扉正向他开启。李梓封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与他在一起丁翔見识到了所谓“上层建筑的生活”

,虽然一直不能对奢侈无度有所认同,但是他拒绝不了来自李梓封的邀请。过去的经历让他无法拒绝别人。就像向日葵永远抗拒不了阳光的诱惑那样。

一个月的实习期终于结束了,没有意外,丁翔凭看积极的工作态度转了正。签合同的那天也正巧赶上发工资,拿着实习所得的一千二百块钱。虽然只是薄薄的一个信封,但拿在丁翔的手上却是火辣辣沉甸甸的。

寄七百块钱回家,自己再存二百,剩下的钱…在心中美滋滋地盘算着,等到今天的工作一结束,丁翔就赶紧往邮局跑。寄完了钱后还要去見李梓封,千万不能迟到了。

从邮局出来,丁翔看了看表,快到五点了,幸好离与李梓封约定的地点比较近,现在慢慢地踱过去应该刚刚好。

走在s城最繁华尊容的高消费区,青年不时抬头仰望着那些陈列着种种奢侈品的玻璃窗。那里是属于白领以上阶层的世界,对于过去的他来说,就像是闪烁在天边的星星。

然而电視台便是一个培养奢侈品消费者的温床。有灵通的潮流渠道,又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和时阃采购。今天上午他还听一个女同事说要买lv的樱桃包呢。

姑且不说丁翔根本不觉得那樱桃包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算它有巧夺天工的设计与款型,但对丁翔米说,出一万多元人民币来换取一季的流行无疑是种奢侈而可笑的行为。

然而其他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么?丁翔随即想到了梓封的那件外套,心中不由得怔了一下。

就在这时,有人从后面接近他,叫出了他的名字。

这是丁翔第二次見到君凌。

他应该是在这附近工作吧,穿着一套剪材得体的灰色西装。在現在这个社会中,似乎只有三类人会在工作时穿得如此的正式:应酬频率者、服务行业者、拾荒人。以君凌的实际情况看来,只有可能是第一种。

“那天晚上你后来去了哪儿?听说你没有提前回去,把她们吓得半死。”

“她们”

自然指的是璐璐和可儿。这句本应该是关切慰问的话从外表冷峻、谈吐冷漠的君凌口中吐出,更像是一种变向的讽刺。

“我…遇見了一个熟人,后来也是那个人送我回去的。很抱歉让大家担心了。”

直視着君凌的双眼,丁翔努力使自己的语调不卑不亢。心想着这也许是一个普通的見面,礼节性地交谈几句就可以结束,但是很快他发現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那天后我找了你几次,但是你不在学校。”

“我在实习,最近比较忙。”

的确,除了实习,其余的时间基本上都让李梓封霸占了去,丁翔出现在学校的机会很少,虽然也听说有人找过自已,却根本想不到竟然是君凌。

“现在有时间么,有些问题想要问你。”

“……嗄,那个,我恐怕……”

“十分钟就好。”

君凌拉住了丁翔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将他推进路边的一家咖啡店中。

“欢迎光临。”

面容清秀的侍者在看见两个男人拉拉扯扯地进来之后微微变了变脸色,但是依旧礼节性地迎了上去,君凌自作主张地点了两杯蓝山,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君先生,很抱歉,有人在等我……”

虽然被拽了进来,但是丁翔还是说出了催促的话语,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这次谈话。

“我了解了……那么,我也就不废话了。你的父亲姓丁?”

乍听之下又是一句废话。大部分人家,孩子都是随了父姓的。但是这句话听到丁翔的耳中却无疑又是一种讽刺。

“不,我父亲很早就不在了,这是我母亲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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