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是来打架的(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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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杨帆急速冲向了大春山。
在春江城周边只有三座大山,按照大中小被命名为大春山,中春山和小春山。
大春山最大也最高,虽然景色也是最好,可在这寒冷的季节,清晨就算有人晨练最多也不过是跑到山腰。
杨帆一路不停,直接冲向了*。
得到了偷天换日之后,他晚上都会在外面练功,而清早给沈艳雪做好早饭之后就会来大春山练功。
偷天换日太过神奇,虽然只练习了几天,但他明显感觉体内的气体变强。
而随着他不断的奔跑训练,他的速度也变快了很多,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再次面临临街酒吧的事情,他不会像之前那么狼狈了。
练习了两个小时,杨帆如风般冲下山。
突然,前面的石阶上出现了四个壮实的青年,直接挡住了道路。
在四个壮实青年身后,站在一个长发飘飘的美女,看到此女,杨帆忍不住道:“柳飘飘!”
“我还以为你不认识我。不过就算你是我的粉丝,我也不会轻饶你。
那一晚让你帮我买个夜宵都不愿意,居然还让我难堪,你以为此事就这么过去了吗?”
杨帆一脸苦涩,想了想道:“如果当时我知道是你的话,我可能还会那么做。
虽然年轻的时候我也仰慕过你,可那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三更半夜我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做什么。”
“为什么?”
龙飘飘盯着杨帆,虽然对方算不上很英俊,但也不是普通人能够相比的。
特别是那种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反而有一种别样的气质。
“因为我有老婆了。对于一个没有追星年纪的人来说,三更半夜如果想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无非是谈情说爱和睡觉两件事。
说真的,如果我老婆打扮起来的话,比你漂亮。”
杨帆说得很认真,沈艳冰真的很美,曾经被传为春江城第一美女,更是春江大学的校花。
当初杨帆被逐出家族,和沈艳冰结为夫妻,很多人都觉得一朵鲜花被猪拱了。
正因为如此,他的一颗心早就交给了沈艳冰,眼睛能够看到其他女人,可是心中再也没有多余位置。
“你混蛋,给我打!”
柳飘飘气得横眉冷竖,这混蛋太气人了,想那么龌蹉的事情就已经是侮辱了,没想到居然还说她不如沈艳冰。
如果她要是想结婚的话,追求她的男人能够绕春江城三圈都不止。
四个青年箭步冲上,一个个挥拳砸了过去。
杨帆身形闪烁,一个拳头从肩头擦过,他的拳头结结实实打在了对方的身上。
一拳轰出,体内那股气随着拳头轰杀而出。对方的身影飞出四五米,砸在地上后,直接朝山下滚去。
“我这么厉害了?”
杨帆看着拳头,有些不敢相信。
片刻之间的错愕,让他连中三四拳。可这些拳头打在身上,他居然感觉不到一点疼痛。
被拳头砸得回过神的杨帆,双拳连续出手,不到五秒钟,剩下的三人也跟着飞了出去。
一阵滚落之后,四人龇牙咧嘴地站了起来,可谁都不敢再上前。
“你钱是不是花得太少了?他们连我都打不过啊!”
杨帆从龙飘飘身边走过,摇了摇头道:“一个女人怎么喜欢打打杀杀的,这样会嫁不出去的。”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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