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登徒子(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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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万田哈腰打着商量,“你要是也想去看看,明儿一早我带你去,那地方可漂亮啦,遍地都是野花,只不过是山路不好走,你把行囊放家里就行。”
苏世云一个劲儿向安万田使眼色,看向凤起
身上,安万田又赶忙道:“侄女一路奔波,也该累了,不如就先进屋,洗个澡换身衣裳,好好睡一觉。”
凤起冷眼瞧着这俩人,那心里不是寻常的愁,瞧瞧,这就是她的摄魂术?还真的就只能吓上一吓,这转眼功夫,又开始在她身上打主意了。
“不用了,明天一早我再来,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出门买东西去了,旁的不说,钱不会少了你们,不该打的主意就别打了。”
说完,凤起起身便走,一来,她根本不想住在那样寒酸破旧的屋子里,里面一定会有奇奇怪怪的虫子鼠蚁,二来……她真得买双鞋。
而且她还发现,她之前腿软过也不是饿的,在船上的时候脚渐渐发麻,也不是被叶重琅吓的。蓝思敬一句话提醒了她,走尸,骨肉僵硬才是寻常。在怨气被完全化解之前,她夺舍并不彻底,其实与高阶的走尸别无二致,怨气已经渐渐开始蔓延,杀叶代依的事还没有眉目,她的时间真的不多。
小镇傍晚时候会热闹一阵子,街边摆满了桌子,汤面馄饨的叫卖着,但其实在这样的小镇,各行各业都只有一个店铺,不存在什么抢生意的问题。
凤起一边走着一边在想,小镇中只有一家客栈,她在里面住一&夜,遇见叶重琅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姑娘,在下乃东都弟子,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能否烦劳姑娘指点带路,去往这镇中的客栈落
脚?”
凤起一偏头,只见一个红衣轻衫的少年,面若冠玉,丰神俊朗,金冠束发一丝不苟,明红轻衫两襟分立,胸&前金丝绣着迎风狼首,还真是东都的装扮,尊贵利落,红得刺眼。
可问题是,她连鞋都没有,凭什么以为她是当地人,找她问路?
然而,少年仿佛此刻才看向凤起的脚,惊觉一声,“姑娘快请上轿,我这就安排先替姑娘买鞋回来。”
凤起顺着看过去,只见少年身后还跟着六个东都弟子,一顶青竹小轿,可她的目光落在抬轿的四个人身上,就再也挪不动了。
那四人衣衫褴褛,佝偻着脊背,黝黑的肌肉落着或新或旧的鞭伤,有的已经成了疤痕,他们脸上以黑墨刺了半边扭曲狰狞的图案,口中勒着铁链,仿佛驴马的口嚼一样。
少年一笑,颇有些炫耀的语调,“姑娘莫怕,他们是魔奴,绝不敢造次伤到姑娘。”
魔奴?曾几何时,哪个堕入魔道者,为的不是自在逍遥?
而事实上,他们已经算不上是魔道中人,魔界覆灭,已经颠覆了他们心中的道,他们只是几个饱受欺凌的普通人罢了。
“那就多谢这位公子。”
凤起说完,刚一走过去,四个魔奴就小心翼翼跪在地上,放了轿子等她坐上。
少年随在轿子一边,也没问凤起客栈在什么地方,脸上染满喜悦道:“我乃是东都本家弟子,秦旭,秦亦清,姑娘称我亦清便是。”
她当
然能看出他是东都本家弟子,而且很可能还是有些地位的,旁边那六个,统统把说话的机会都给了秦亦清,俨然就是前呼后拥的跟班。
很早以前她就知道,仙门世家做大久了,总能养出几个金贵傲气的公子哥,出门历练犹如游山玩水,带着一干仆从下人跟班,前呼后拥一大堆,很可能只是处理几个低阶走尸。
不过这秦旭……她还真知道他的来路,这可不是什么金贵傲气的公子哥。
一条主街本就不长,就算顺着走也能找到客栈,而就在轿子站定客栈门前,秦亦清的跟班也回来了,四双绣鞋摆在凤起面前,尺码不一,总有一双合适的。
眼见凤起挑了一双最小的仍稍显宽大,秦亦清用力吞咽了一下,伸手要扶凤起下轿子,“不知姑娘家在何处?不如一起吃个饭,稍后我再送姑娘回家。”
凤起只搭上秦亦清的手起身,随即又松开了,浅浅委身道:“公子不必客气,我没能帮上公子的忙,却得公子相助,那不如……我尽地主之谊,请公子吃顿饭吧。”
“怎能让姑娘破费?理应是我请姑娘才是。”
“公子太客气了……”
两人彼此说着客套话,但其实目的已经达成了,秦亦清并非单纯向凤起问路,凤起也不是单纯想请秦亦清吃饭。
几人落座,另有一人被吩咐去安置那些魔奴,据说就是送进马棚中拴起来。
秦亦清此刻才笑问道:“还不
知道姑娘芳名?”
“苏雅倩。”
“好名字!典雅端庄,倩影窈窕!”
秦亦清大赞一声,估计哪怕凤起叫张三李四,他也要夸一句清丽脱俗,返璞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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