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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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想想这部电视剧能在华国电视台播出,他就下定了决心。
说起来还是华国电视台的影响力太过恐怖,只要能登上华国电视台,就相当于在全国观众面前露脸,谁都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
按照《外来妹》十集的播送量计算,就是张莹莹在华国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唱五天歌。
即便是不露面,也比在地方电视台上半年的节目宣传的效果更大。
接下来就是配乐和谈价钱了。
林子轩只是一个文艺青年,充其量是音乐爱好者,写简谱还行,配乐就一窍不通了,那需要专业的音乐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至于这首歌的价钱,按照花城这边的市场价,词曲加在一起是800元。
如果在京城的话只会更低。
1990年,有位著名作曲家和朋友合作创作了一首体育类的励志歌曲,叫做《亚洲雄风》,只拿到500元稿费和一瓶二两半装的泸州老窖。
这是著名作曲家的价码,林子轩作为新人拿到这么多已经不错了。
当然,如果他说出自己是《一无所有》这首摇滚歌曲的创作者,那价码自然会更高,甚至会被新潮流公司的音乐人推崇。
《一无所有》虽然禁止在电视上播放,也不能在演唱会上演唱,却在酒吧和歌舞厅成为了传奇,在花城这种风气开放的地方,更是没有顾忌,传唱度极高。
《我不想说》这首歌曲的版权还在林子轩手里,可在这时的华国,歌曲版权用处不大,盗版成风,没有法律保护,想靠着版税生活那是痴心妄想。
因为这件事,陈常乐倒是更为看重林子轩了。
“林老弟,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像你这种人就应该来花城大展拳脚。”
陈常乐鼓动道。
这些天陈常乐和林子轩合作的很愉快,他发现林子轩是个懂分寸的人,该做的事情会做好,不该做的事情绝不插手。
制片人作为一个剧组的领导者要管理方方面面的事情,包括和投资商谈生意,租用外景场地,以及整个剧组的日常生活。
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有利益交换,说白了就是捞好处,只要不是太过分,一般都没事。
剧组的账目他和林子轩都可以查看,捞好处属于私下的交易,账目很容易做平。
林子轩原本不懂这些,不过李虹懂得,她做了这么多年制片,对里面的门道很清楚,在京城的时候就对林子轩传授过经验。
在《外来妹》的剧组里,林子轩进行了实践。
他看出了问题,小问题一般不会过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他懂得,只有太过分的事情他才会出面,不能让人觉得自己好糊弄。
这就是陈常乐觉得林子轩懂分寸的地方,他喜欢和这样人的共事。
到了五月中旬,花城的天气闷热起来,林子轩更为想念京城胡同里的阴凉,好在剧组的拍摄进度不错,到月底戏份就能大致拍完。
后期制作会放到京城来做,特别是配音。
这毕竟是一部要在华国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剧中人物不可能用地方方言,如果是在花城电视台播放,那就无所谓了。
这段时间他没有放弃找投资商的事情,但陈常乐很明确的告诉他,在花城的这些投资者都是短线投资,说白了就是投机。
看到能赚钱就上,看到要赔钱就撤。
这时候两人已经混熟了,陈常乐不会瞒着他,这就是花城模式,风险和机遇并存。
在这里每天都有人发家致富,也有人被骗破产,想发财就要冒险,否则就老老实实的在工厂里打工,安稳度日。
可来到花城的人有几个是安分守己的,大多是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
在这里香港人、台湾人、内地人和花城本地人形成了一个江湖,花城是冒险家的乐园。
陈常乐只是其中的一个小人物罢了,在影视行业还有点面子,其他领域就施展不开了。
林子轩想了想,放弃了在这里拉投资的念头,京城里同样有有钱的主,还能知根知底,没必要趟这摊浑水。
就在他准备安下心来的时候,陈常乐把他从招待所拉了出来。
“陈哥,怎么了?”
林子轩好奇道。
“听说有个香港大导演来了,带你去认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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