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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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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故都的秋

说实话,如果不是汤震宗的电话,林子轩都快忘掉还写过一个电影大纲了。

新义城电影公司他听说过,是几位香港导演联合成立的公司,在香港颇为有名,拍摄过不少好看的电影,口碑不错。

这时候香港大大小小的电影公司很多,鱼龙混杂,新义城还算比较靠谱。

林子轩没有和香港的电影公司接触过,只好先听听他们的建议。

郑中泰在香港是位有名的编剧,也会参与电影制片的工作,他负责和林子轩谈剧本的事。

“林生,这部戏不是商业片,我们的投资不多。”

郑中泰开门见山道。

《阿郎的故事》属于剧情片,和目前香港流行的动作片相比,的确不是商业片。

它以情动人,靠的是生活化的剧情和演员的演技,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

林子轩点点头,表示明白。

“阿峰看重这部戏,这才说动了公司投资拍摄,只是剧本方面需要和你沟通,我这里有两个方案。”

郑中泰提议道。

其实,香港电影圈对剧本不怎么重视,新义城完全可以把整个故事改头换面拍成电影,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林子轩也无法追究,毕竟只是情节相似而已。

在香港,一部电影火了之后,就会出现很多跟风的电影,这种事情很常见。

新义城在这方面还比较讲究声誉,不想陷入以后的纠纷之中。

郑中泰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林子轩把大纲卖给新义城公司,第二个方案是林子轩写完剧本,到香港参与电影的拍摄。

编剧进组是正常要求,在电影拍摄的过程中可以随时修改剧本。

林子轩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大纲卖给新义城算了。

他不懂粤语,也不会繁体字,人生地不熟,沟通都困难,现在去香港没什么意思,只能是给人打下手,根本得不到重视。

听到林子轩的决定,郑中泰不由得松了口气,这是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他们同样不希望林子轩到香港参与电影的拍摄,虽然现在香港和大陆的影视行业有不少的合作,但香港的娱乐圈整体非常的排外,这是不争的事实。

郑中泰给《阿郎的故事》的大纲开了两千港币的价格,这是个很有诚意的出价。

根据汤震宗所说,林子轩是华国电视台的制片人,算是内行人,不好糊弄。

双方达成了协议,对林子轩来说这是一笔意外之财,只是这笔钱他暂时拿不到,要签了合同后才能从香港那边的银行汇过来。

林子轩中午陪着汤震宗吃了顿饭,下午回到华国电视台,继续上班。

“小林不错啊,都有香港公司找上门了,以后不会到香港发展吧?”

冯小刚开玩笑道。

汤震宗把电话打到了电视艺术中心,这件事并不是什么秘密。

此时固定电话还没有在京城的老百姓家里普及,互相联系用的都是单位电话和公共电话。

领导家里的电话也是单位出钱安装的,慕姗姗家里就是如此,私人很少安装固定电话。

想想看,装一部固定电话要三四千块钱的装机费,每个月还有不菲的座机费,打电话的通话费还那么贵,一般人家不做生意没有业务的谁没事装电话啊。

在京城的胡同口基本上都会有一两部公共电话,有个老太太在一旁看着。

一旦有电话打过来,老太太就会到胡同里喊人,大家都习惯了。

“我连粤语都说不利索还去香港啊,老老实实在京城呆着吧。”

林子轩解释道,“就是以前写的一本子,卖给香港的电影公司了。”

“香港好啊,电影分级,想拍什么就拍什么,哪像咱们审查的这么严。”

冯小刚抱怨道。

冯小刚是被《大撒把》这个剧本折腾的不轻,只能老老实实的修改。

“得了吧,冯哥,咱们这是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健康负责,责任重大啊。”

林子轩调侃道。

林子轩向李虹说明了情况,这种收入属于灰色收入,和明星走穴演出赚得钱一样,可以选择不交税,也可以主动交税。

李虹还是建议林子轩交税,否则很难解释怎么会有从香港汇过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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