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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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左右为难,回头看了眼房门,最终开口道:“陈妃当着皇上和众臣的面,向少爷问起了墨姑娘。”
“然后呢?”
“你也知道,少爷用了活物就会引起毒发。那天墨小然在宫里中招,少爷把她直接从宫里带回府,许多人看见。如果,他不碰墨姑娘,那么墨姑娘就没有任何价值,想要墨姑娘死的人,就会有很多。但如果碰了,他又怎么可能不引发邪毒。如果能引得他邪毒发作,那么在那些人眼中,墨姑娘就是很有用的棋子,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的让墨姑娘活得久一点,直到少爷邪毒攻心心智迷失。”
“所以呢?”
“少爷为了墨姑娘的安危,就将计就计,自解邪毒封印,引发邪毒,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和墨姑娘同过房。以后……墨姑娘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护着她,那些想她死的人,也会思前顾后,不敢轻易下手。”
忠叔一个踉跄,脸惨白无色,“当年他身上的毒远不及现在,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毒封住,每个月的朔月只是一点点毒气渗出,都让他饱受折磨。现在他自解封印,体内的毒没了约束,随着血脉浸遍全身,浸心入肺,那不是要他的命?”
阿福难过地直流泪,“如果少爷能吃下点东西,多点体力,或许还能撑一撑,可是他……阿忠,要不征几具女尸……劝着少爷把毒泄出一些,让他没那么痛苦,或许能把那些毒尽快封回去。”
忠叔往墨小然房门望了一眼,摇了摇头,有些绝望地闭上眼。
当初这位不在,少爷都不肯用女尸泄毒,现在这位在这里看着,他更不可能这么做了。
墨小然听到这里,放轻脚步,悄然离开,重新出府。
进了一家药铺,“掌柜的,给我二十钱忍冬,二十钱红豆蔻。”
从药铺出来,又去了肉铺。
在这种非常时期,墨小然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出现在肉铺,把肉铺老板也吓了一跳,“姑娘,你要点什么?”
“黑狗血。”
墨小然嘴角勾起一抹甜笑。
肉铺老板怔了,“我们这儿不卖狗血。”
“不用很多,一点点就可以。”
墨小然丢了一锭足有二两重的银子,以及只有得指头大小的小瓷瓶在案板上,看向趴在案板下的黑狗,这点血,伤不了这狗什么。
小瓷瓶是她从药铺买来的。
这么小的瓶子根本装不了几滴血,肉铺老板受不住那二两银子的诱惑,招过自家的老黑狗,在它后腿上割了一刀,放了满满一小瓶血,“姑娘,够了吗?”
解毒(一)
“足够了。”
墨小然收起装着狗血的小瓶,又去了京里最大的饭店一品香,取了几片金叶子,放在柜台上,道:“我只要几样东西,再借你们的炉灶用一用,多出来的钱,都归你。”
她选这家饭店是因为,他们接待的客人基本非富既贵,这里的食材必定最齐全,而且最新鲜。
这些金叶子足够置办一整桌佳肴。
加上不是饭市时间,炉灶闲置着好几个,掌柜立刻让人领着墨小然去了厨房。
以前容戬混球挑食,她为了伺候那混球挑三捡四的嘴,在做菜上狠下了些功夫,做出的饭菜绝不输于五星级酒店的大厨。
容戬身体每总到了朔月,会有些不适,什么也吃不下去,脾气也特别的大,谁撞上谁倒霉。
他那病,寻遍了全世界最好的医生,都没有人能诊断出是什么病,怎么医治,所以私下有人说,他是中邪。
换成平时,她一定不相信这些迷信说法,但在最后一名名医诊不出是什么病以后,她想,或许真的是中邪。
靠不了医生,就只能靠自己。
不管什么病,不吃东西,身体会变得虚弱,就更难抗过去。
每当朔月的时候,她都会想尽办法让他吃东西,但他吃什么吐什么,根本咽不下去。
她试遍了所有食材,最后定格在他的禁忌上。
容戬那个人,只要不是违反他原则的事,都还算好说话,但他禁忌的事,绝不允许涉足半步。
他禁食狗肉和鸳鸯花。
她曾看过他变成兽的样子,模样凶猛,身体强壮腰肢瘦削,那矫捷的体态似狼非狼,如同网游里威风凛凛的神兽。
虽然她不认得他是什么兽,但他禁食狗肉,很好理解,或许他根本就是犬科类的动物。
金银花又叫忍冬,也叫鸳鸯藤,而红豆蔻叫鸳鸯花。
这两种花都是他绝不肯食用的。
别说食材,就是有这两种花配制的药物,他都绝不服用。
金银花和红豆蔻都有极好的药性,她不理解他为什么拒绝这两味药,问了他无数次,都没得到答案,她也自动过滤了。
反正做厨子的是她,她用什么食材,是她说了算。
她在用金银花和红豆蔻做糕点的时候,想到他中邪的传闻,于是按着老人的祛邪偏方,加进黑狗血。
加了黑狗血,难免有点血腥味,为了掩饰那股血腥味,她割破自己的手指,让糕点染上自己的血。
容戬的狗鼻子果然闻出了糕点里的血腥味,她把割破的手指亮给他看,“不小心滴了点进去,如果你敢嫌弃,以后再别想吃到我做的菜了。”
她的威胁起了作用,他乖乖地吃了那些糕,那次,他居然咽了下去,而且没有吐,不知道到底是放进去的那两味药起了作用,还是黑狗血驱了邪。
他吃完后,一觉到天亮,等醒来的时候,那怪病也神奇的好了。
不管是什么起了作用,最重要的是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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