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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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
文森特不由迟疑,这种利弊兼有的策略,真的能在短时期内奏效?
邵凌轩打消了他的迟疑,因为他只有这一个条件,其它都听从安排。
时朗在回来的路上就听说了搞组合的事,只是不知道组合对象的情况,等到见了邵凌轩,第一反应是惊多于喜。
“你为什么不在美国念书?”
他脱口而出。
“我九月开学,青大的艺文系。”
邵凌轩撇撇嘴,伸出手来,“多多指教,组员。”
这对组合叫“生如夏花”
,名字是邵凌轩提议的,文森特一向很少听取艺人本身的意见,这次倒是没有异议地投了赞成票。
时朗问邵凌轩为什么想到这个名字,邵凌轩说这是他的初恋最喜欢的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他又加了一句,“你不觉得生如夏花很像你吗?你给我的感觉就像向日葵一样。”
组合成立新闻发布会后的酒宴上,不胜酒力的时朗早早躲到僻静角落,邵凌轩成了主角,和这个干完,又和那个划拳,时朗看着他不断灌酒的样子,不知为何想到柏岚。
邵凌轩终于招架不住,借尿遁来到时朗身边。
“嗨,为什么你看到我不是特别高兴?”
“我哪有,只是有点吃惊,没想到你会放弃读医科。”
邵凌轩嗤地笑了一声,拿着还有两口剩酒的杯子晃悠:“为什么个个都觉得我应该学医去?我闻到医院的味道就想吐啊!”
他见时朗看着他的目光有些失神,举手在他眼前打个响指:“怎么了?”
“没有。你家人怎么会突然同意你从影?”
邵凌轩笑得很淡,有些敷衍的意思:“我坚持呗。柏岚怎么样,好像离开上名了?”
时朗愣了一下:“啊?是啊。他在录歌准备出唱片呢。”
“这么厉害!唱片可比拍戏赚得多多了!”
“呵呵。”
时朗想起柏岚出唱片的理由是为了养他就一阵好笑。
邵凌轩拿杯子碰了碰时朗的:“有空约出来玩。”
随后一饮而尽。
演而优则唱,从这句不难看出演员和歌手在地位上的差别,比起一天除了睡觉外一直在做体力劳动的演员,歌手只要偶尔登个台动动嘴皮子就能拿到相同数额甚至更多的酬劳,实在令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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