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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回春是形容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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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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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旁响起脚步声,她余光一瞥,瞧见一抹绿影。

  “你既然觉得丢脸,为什么不把人再抢回来?”

他的声音很轻很缓,让人辨不清这到底是建议,还是调侃,又或是其他。

  “那怎么行?”

兰如许像是被人踩到脚了一样猛地转头看向他,“从前男未婚女未嫁还可以公平地争一争,现在别人既然成了未婚夫妻,我再要去插一脚,那算什么?再说了,他既然不喜欢我,那我也不要他就是了,又不是多大的事。”

说着一扬下巴,“我偷这玉笛也不过是想堵一堵某些人的嘴,这么贵重的礼物江湖上还没人送得起呢。让她们知道本小姐有多大气。”

  他的眸中缓缓泛起一抹笑意:“但他们让你伤心了,你就这么算了?”

  “伤心……”

她品了品这个词,蓦地,有些恍惚,“我好像,也没有特别伤心……虽然难过是有些,不开心也有,但伤心……”

她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大概,我特别想得开,所以这程度还不至于让我怎么伤心吧?”

  他点点头:“想得开是件好事。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这么想是对的。”

说完顿了片刻,又续道,“不过镜青衫现在并不在教中,那支玉笛嘛,他早先也已经转赠给了别人。你如果想要的话,其实倒也不用偷,我会帮你说个情,也许那个人会送给你。”

  “真的?”

兰如许大喜,“你真是太够意思了!谢谢谢谢,那咱们快去找人吧。”

  他却没急着动,又道:“你可要想好。也许她会提出条件与你交换。”

  ***

  最后,兰如许抱着先去看看也无妨,有事立刻开溜的心态还是跟着去了忘回峰后山的一间竹林小院。

  彼时她才知道,原来镜青衫的玉笛是在一个中年妇人的手中,而这个双眼失明的妇人不是别人,正是镜青衫的乳母,唤作蕙娘,是莲教的其中一个总管。

  兰如许答应了她的条件,在这竹林小院里为她洗一个月的衣衫,做一个月的饭。

  她觉着,比起假扮侍女偷偷摸摸潜入虎穴,其实这样更安全,也更干脆。至少这么贵重的东西人家根本没狮子大开口地喊价,至少她是光明正大地将它拿在手中的,至少一个月后,她能确保会得到那支笛子。

  只是在这之后一连五天,她再也没见着带她来到这里的某人。

  第六天上头,兰如许正坐在一张小木凳上低着头挽着袖子搓衣服,忽然一抬眸,瞅见一片墨绿色的衣袂。

  目光顺着往上爬,最后在来人的脸上停住。

  “我还以为你引荐完了就不打算来了呢。”

兰如许一努下颔,“没空招呼你,蕙娘也在午睡,你将就着先坐在那块石头上吧。”

  “听说你是只吃素食的?”

他倒也不介意,转身果然走到院中一块两人宽一人长的光滑大青石上侧身躺了下来,单手撑头,含笑瞧着她。

  “没啊,”

她一边抬起手背撩开了被风吹到额前的细,一边随口道,“你打算请我吃饭?”

  他笑道:“那你为什么成天做的饭连一点荤腥也没有?不会做?”

  兰如许一顿,默默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你知道的太多了。看来你这几天倒也挺关注我的嘛,没错,我是不会做。不过不是我笨,是我讨厌处理生肉,所以没学。我打算这两天出去一趟,去镇上的酒楼买些现荤给蕙娘弥补。”

不等他说话,她又一撇嘴,续道,“我晓得你要说我大小姐脾性重,可我就是见不得那些我有什么办法?大概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觉得我不好吧。戏本里不是都这样写么?两个女主角和男主角一起碰到一个满身污糟的人被欺负,于是行侠仗义救了他。但是其中一个女主角因为稍稍有些洁癖,所以被那人吐出的秽物吓得犹豫了一瞬,另一个不嫌弃,上去就把人给搀住了。然后高下立见,男主角对这位不怕脏的女主十分倾心,另一个么,自然是缺点太显眼被淘汰了。”

  “我还什么也没说。”

他淡定地等着她巴拉巴拉说完,最后轻飘飘地提醒了一句。

  兰如许也没什么兴听他埋汰自己,低头又开始默默搓起了衣服。

  却听那人又道:“我倒是觉得,这种没什么逻辑的段子你听一听也就罢了。”

  她一愣,抬头望向他。

  他翻身平躺,双手交叠枕在脑后,举目看向头顶的翠竹青天,悠悠道:“既然有心,那么手段如何又有何要紧?譬如你看,我并没有帮你洗衣服,但不代表我真的什么也没做。”

  兰如许不由失笑:“你做了什么?哦,对,全靠你说了人情我才能在这里洗衣服换笛子的。”

  他闭上眼叹了口气:“我原本打算过来帮你做一顿饭……”

  “真的假的?!”

她突地站起来,手上的水瞬间便溅在了裙摆上也没理会,“你会做饭啊?好人!”

  他侧过脸瞧了瞧她,唇角淡淡扬起:“喜欢吃鱼还是鸡?”

  她纠结了片刻,忽然眸中闪过一道狡黠之色,试探地笑道:“要不,这回先做鱼?”

完全忽略了别人只是说来做一顿饭,而不是先做一顿饭。

  但他听了,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回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不如嫁个人

  这大概是这些时日以来兰如许吃的最惬意最满足的一顿饭。

  她做梦也没想到某人居然会做饭,而且还做的不是一般的好吃。她坐在院中瞧着厨房里的他不慌不忙井井有条,心里是当真佩服的。而且她第一次觉得,原来男人挽着袖子做饭的模样还挺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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