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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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焕之做了个鬼脸给他,“不洗,店主帮我贴了半个多小时呢。”
在机场里能找到个卖纹身贴等等小纪念品的有趣店铺多不容易啊,她又格外买了好多东西,才换来店家悉心服务的。
贝伦在一边先是称赞,“花挺好看的,不过我们回北京是不是会有记者接机?”
刘鑫源立刻跟上,“对,然后你的形象立刻就从天才少年变成少年狂妄、拿了几个小冠军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形象不好,以后别人找你做广告代言都要少给钱。”
陈焕之想了想,还真是这样,虽然未必想成为吸金偶像,但作为(她臆想中的)公众人物最好还是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形象,不但利于收入,而且也是对粉丝负责。
不过在二十年后,社会对于纹身的观点可与现在大不一样,那只是很普通的装饰物或纪念品而已,也不会有人将之与张扬、叛逆、颓废等属性挂钩。无论体育明星还是青春偶像,纹身的都不在少数,大众也很少做出美观与否以外的、关于人品的评论。
现在显然还不行。
陈焕之耸耸肩,穿上了外套,遮住了那条让刘鑫源看了闹心的花臂,只要能保证自己大体上舒适,她没兴趣与世界为敌,费心费力还影响赚钱。
“不过我还是想要个小纹身。”
她在自己的左上臂上比划,“这么大,绕胳膊一圈,花体英文,‘Imthekingoftheworld’,怎么样?”
贝伦先拍手称赞,“这个好,霸气。”
刘鑫源却说,“那你要纹了这个,以后不得世界冠军都不行了,得被人笑话死。”
“他们不会有机会的,”
陈焕之笑眯眯地说,“我以后肯定是真正的kingoftheworld。”
第二天他们乘坐的飞机到达北京的时候晚了两个小时,已经是北京时间下午六点了。飞机快要下降的时候,刘鑫源突然想起来,“对了,上飞机前徐指还跟我说呢,之前有记者问过你行程,可能会有接机采访的记者。你去收拾收拾。”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旅途,再加上时差,陈焕之累得不行,而且这种累是精神上的累,消除疲劳也挽救不了她。
她无声地跟刘鑫源对视着僵持了几秒,很快败下阵来去洗脸了,化妆品没带,防晒霜涂涂当粉底了,反正另外两个大老爷们也看不出来她没化妆。
下了飞机,三人拖着行李,远远就看到外面一群人□□短炮还有几十个小姑娘捧着花等着。
陈焕之猛地站住,小声说,“我在国内有这么红了?”
她想了想,“这得宣传得多猛啊,刘飞也不过这种待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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