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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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迅速地瞄几眼,啧啧,曾家四郎果然是高富帅第一梯队成员。
衣服料子一看就是开封城高级定制也便罢廖,关键是打扮一紧身,宽胸阔背蜂腰窄臀的线条就出来了。
虽说古人因为食物构成和烹饪技术的原因,普遍比较苗条。可如曾纬这般盘靓条顺、看着又有仙气又有力气的青年郎君,姚欢自忖也没在街头市里见到过。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自曾府遇险一别,暌违月余,白玉般的曾公子,不知是否因为常在烈日下健身打球,晒黑了不少。但颜值向来与肤色无关,譬如古天乐,不管白古黑古,都是天容玉色。
姚欢由衷觉得,眼前的曾公子,就算倾国达不到,倾个开封城应该问题不大。
“曾公”
姚欢打招呼时下意识地要唤“曾公子”
一想自己算来是曾纬的晚辈,便生生地将个“子”
字咽了回去。
曾纬微怔,旋即眼中沁染得趣的笑意。
曾公?虽然你我算来是叔侄辈份,可你这声“曾公”
也叫得太老了吧?
但他此际,实则是舒心的。
姚欢热得红扑扑、汗涔涔的面上,那种不善言辞的局促,如晨雾里粉荷上若有似无的一层清露,在曾纬看来很是稚拙可爱,令他顿时想起小令中那些描摹闺家女儿怯怯娇羞的句子。
这才是小女子该有的自然美好的情态。
平日里官宦贵胄子弟的交际聚会上,这个公那个公的千金们,要么自负风姿卓绝,要么自负聪颖多慧,端着名媛的架子矫情以极,言语往来比新旧党争还累。
一个个仿佛抹了太多盐、下了太多酱的乳羊排,调味过度到肉质发柴,叫人尝一口就想放下筷子走人。
所以,曾纬还是更爱与下等官员的郎君、甚至浮浪子弟来蹴鞠。
大家哪来的阶级区别,都是凭身段腿功和真正的反应能力说话,直如沙场将卒或山中人般,尽显男儿智勇。
曾纬跳下马来,和颜悦色地向姚欢道:“姚娘子客气了,喊我四叔就好。”
姚欢微屈膝盖福了一福,依言轻声道:“四叔。”
仍是低头看着地面。
不知怎地,片刻前刚和他相遇时,姚欢还能目光坦然地望他几眼。此刻曾纬下马来到跟前,离她近了许多,她反而不敢再往他面上身上瞧去。
曾纬嘴角微噙,亲切平易的辞令张口就来:“总说去二嫂的铺子里尝尝东水门头一号的炙肠子烤腰子,今日还真巧,于此处碰上娘子。在下有口福咯。”
他说着,笑眯眯地往食车打量去,忽地看到苏迨写的那招牌,不免生了奇意:“日啖鸡脚三两斤,怎么,这满满一车的美馔,都是鸡脚,不是猪杂?”
姚欢回过神,随着曾纬的步子趋到食车前,指着那排盛着五味鸡脚的陶缸道:“吾家在饭食行里是脚店,全靠滋味留客,滋味嘛,也须换换新的。譬如欧阳永书公的词,有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也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姚欢语罢,自己都唬了一跳。
艾玛,我这是突然开挂了?
竟然也能张口就来诗词大会了?
再回味最后引用的欧阳修那句元夕中的词,她真是大惊失色。
意思忒也暧昧。
她指着一车呕心沥血做出来的鸡爪子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拿词打个比方,绝对绝对没有要撩人。
哎,还不是因为,颜值身材乃永恒的荷尔蒙催化剂。看到曾家四郎,哪怕他现在面膛晒得黝黑,仍令姚欢自己想起前世读中学时背诵的清雅宋词里的插图。
对,曾四叔他,就是从画中走下来的仙界一哥,直教姚欢望着望着就被他带入吟风弄月的艺沟里去。
一旁的美团,也始终眼睛都不眨地盯着小主人和这位从天而降的男子。
原来是曾府的郎君呐,真好看,邵郎中在他面前,也得甘拜下风。
美团很喜欢一表人才又和气斯的邵郎中,但她觉得,若与眼前这年龄相仿的曾四叔比,邵郎中就像,就像饭铺里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猪肠子,食材本身吧,是挺新鲜的,只是缺了点风味。
美团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马大刀,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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