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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胖仔、胖仔……你吓傻了?”
我拍开程辰在我眼前乱晃的手,程辰看着前方那角落一脸戏谑地说:“那叫方维的小子还真有一手,就听哥儿们说那小子成天跟着王大会长,眉来眼去的,怪恶心——原来两个人真是那么一回事……”
我叹口气,揉了揉眼。总觉得今天比平常还累,我一回到宿舍就把程辰打发回去,埋进被窝里睡个昏天地暗,等到一阵铃声响起的时候,才猛地从床上蹦起来,连跑带摔地冲到了书桌,把抽屉里头的手机拿出来。魂儿都回来了。“芳嫂——”
“嗯、嗯,对,呵呵——有有有,我都胖了一圈了,真的。嗯?老何那是关心妳呢,芳嫂,我也觉得去做做检查吧,身子坏了什么都划不来。”
“不辛苦,嗯?是啊,芳嫂,妳说得我嘴都馋了——不是我不回家住,每天还得坐车,多累……嗯,和老何说我会照顾自己的。嗯,就这样,拜拜。”
刚才起得快,来了后劲,我晃了晃脑子,手机又响了起来——估计是芳嫂又忘了交待什么事情,这种事儿常有,我看也没看,赶紧拿起手机应声。“芳嫂,又忘了说什么事啦?”
“……”
“……三叔。”
任老太从纽西兰回来,那是一等一的大事。估计王任两家不少人都会聚在屋子里,再加上,任老太这些年虽说是去休养,这身子渐渐不大好的事情还是盖不住。这几年来,任氏这块大饼就紧紧揣在任三爷手中,谁也分不到一分好处。再加上,从年前开始就有这么一个传闻——任老太和任三爷母子闹开了。几分真假倒是说不准,今年过年的时候,听几个伯父说起这事,语气里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又说,任三爷这几年风光得够了,时候差不多了。其实,他们看不明白。倒也不能怪他们,若不是我多活了一世,兴许也会和他们有一样的想法。我曾经跟着他,任三爷有多少能力手段,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任老太着实应该感到欣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生了个比她还狠的儿子。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较之几年前,更为连贯有力,就是不知该感谢现在科技医术昌明,还是徐医生真的有妙手回春的功夫。总之,任三爷身子近年来的确养了起来,一些重要事情也用不着景叔代言,亲自出口,简洁有力,冲着这一点,没有谁敢说不的。“嗯,我知道了,这个星期五……要通知王筝么?”
任老太喜欢热闹,这次回来,少不得她折腾的。“是么,原来他知道了。嗯。”
那头稍静了一下,或者说,从一开始周围就静得厉害,似乎能听见回音阵阵,末了,我语气极轻地说:“三叔……我挂电话了。”
那头似乎顿了一会儿,当我要按下结束键的时候,那把声音又响了起来——“祺日。”
【祺日。】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三、三叔,我……我现在忙,不、不说了。”
那门敲得挺急,我赶忙去开了门,外头的昏暗让我顿了顿,原来我睡了这么久。腕表上的表针显示,宿舍的门禁早几个小时前就过了,王筝站在门外,身上还穿着校服,敢情是这时候才回来。王筝这些年身子不断拉长,虽然说我也跟着拔高,不过和王筝比起来……没关系,这种优劣势是从小就看得出来的,我的心里状况对此一直调适得当。兴许是方才下了一阵小雨,外头有点潮湿,王筝的发丝也沾了点雨露,看样子也淋了阵,我心一紧,突然想起上次他淋雨感冒的事情,等他一进房,找了条毛巾赶紧给他披上。孩子啊……怎么说都不太懂得照顾自己。王筝坐在床上,眼神郁郁的,我开了大灯,又拉开了窗帘。回头的时候,才瞧见他的目光向着这边,估计是瞧着窗外。我去冲了热茶,本来想冲咖啡的,不过晚上喝咖啡对睡眠不好,再加上我这里只有即溶咖啡,王筝的舌头比什么都讲究。我把茶递给他的时候,王筝抬了抬眼伸手接过,裹着那毛巾,突然说:“你用过的?”
我一时没回神,见他拢了拢那条淡色毛巾,登时心下大窘,“呃,你,我,我刚才抓得急了,我拿干净的给你——”
王筝的眼睫很长,就像两把小扇子,一刷一刷的。他低垂着眼:“不用了,这样就好。”
王筝再过些时候就要应考,学习也很紧张,学生会的活动却没见他停下来。其实这倒也不用,对王筝而言,估计也不难考,他上一世就拿了40的成绩。“最近学生会很忙么?如果很累的话,把工作也分给别人一些,别自己揽着。”
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青春期的孩子心里有千百个小九九,长辈也需要多多关心。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书上看的。“嗯,还行。”
王筝抬头,说:“现在要办改选了,忙完了这桩就行了。”
“今年人选有谁?都是高中的学生?”
王筝说:“都是高中的。高二上学期的有三个……”
王筝的眼睛盯着我,“高一的也有,你应该知道的,叫方维。”
我一顿,突然找不着话接下去,王筝直接说了起来:“方维办事能力不错,也很有上进心,学生会让他来带,应该可以管得很好。起码,可以不出状况。”
我说:“会长……已经选出来了?”
王筝从口袋里不知拿出什么,在我面前摊抬手,我猛地一愣,眼睛往我书包上的吊坠一瞧,果然没了。那是去年我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的礼物。白金坠子,圈环中有一个弯弯月牙,我还挺喜欢。“这个是我让人订做的,全世界应该只有这么一副。”
王筝突然站了起来,扯住我的手腕,将吊坠塞入我的手中。口气有些阴深——“你看到了?”
我皱了皱眉,疑惑地看着他,“什么?”
我转过身,打算把吊坠挂回背包上,叹口气说:“我还以为你发什么脾气,原来是生气我把你送的礼物弄丢了,好好——给你赔罪行不行,总归是我不小心。”
我回头看着他,笑说:“王大爷,别气了好不好,你刚才一进门我就跟见了上司一样,学生会这么多人还不够你奴役么,行行好别把主意打我身上了。”
王筝阴晴不定地看着我,我摇了摇吊坠,说:“要不这样吧,我换条长点的绳子当链子戴好了,这样也不会再弄丢了,行么?你别摆着脸了,怎么这么大了那么难伺候。”
“谁难伺候了?你不伺候我,你要伺候谁?”
王筝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一把夺走我手中的坠子,还虎着脸,那眉眼却弯了起来,漂亮得紧。“你拿给我,我拿去让人改改,过两天再给你。”
王筝嘴角翘着,和方才那神色相差甚远,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其实,王筝用不着这么紧张,即便我知道了,我也不会说出去的。要是真心的也就算了,现在王筝还小,等他大了点,想明白了,也就不会胡来了。从上一世我就明白了,真正喜欢上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王筝这事也就不了了之,程辰不是多话的人,也就偶尔私下笑话笑话,眼里的鄙夷还挺刺眼的。过两天王筝应用职务之便,用广播把我叫到学生会议室。我匆匆赶去,还当是什么大事,等他把那小盒子打开,拿出那刚改好的链子,嚷着给我戴上,劲问我好不好看。他笑得酒窝都露出来了,这对长期怒容示人的王大会长而言,的确可见他龙心大悦。方维我也正面瞧过几次,说话声音很好听,看见我的时候,还凑了过来,甜甜地叫了一声“任学长”
,又趁王筝不在的时候,很是可爱地嘟着嘴喃喃:“学长你人真好,会长对我们都好凶。”
这孩子挺好,人很单纯,说起王筝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一劲儿地说王筝有多厉害,做事情就像王筝说的,头脑机灵聪明,学生会交给他也能多些活力,不见得是坏事。程辰对这些事比较排斥,远远瞧见方维的时候,总是嗤笑一声,说话难免带了点偏见,也不可尽信。星期五的时候,要不是王筝提起来,我倒把那件事给忘了。王筝原本给我办了早退,我搪塞说现在的学业难了点,不好缺席,再加上柜子里也有几件正式的衣服,放学了早去也不迟——说实在的,能晚一分回去,我心里也就多开心一分。回到主宅的时候,外头已经停了几辆轿车,想来任老太这顿饭也邀请了几个叔叔伯伯。进门时一看,果真不少人,任老太就坐在大厅中央的沙发上——说起来,她的面色看过去还挺好,撒了些薄粉,穿着一身暗色旗袍,裹着大衣,绾着银发的是蓝钻珠钗,很是亮眼。“老夫人,表少爷小少爷回来了——”
如婆站在任老太也后头,见着我们,嘴上挂着笑,和记忆中一样温润慈爱。任老太瞅了过来,王筝含笑着迎了上去:“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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