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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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程秀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大概是,七八岁的时候,随我父母去的美国,有那么十来年的时间,我们一家三口跟中国的飞展是完全脱节的。当我再次回到中国的时候,我现我从我父母那里得到的关于中国的传统,民俗,文化的信息,很多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因为那些都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了。我能熟记关于中国所有传统节日的典故,但是如果我跟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谈起来,他们十之八九说不上来。我从小就向往着结婚的时候,有铺天盖地的红,结果回到中国才现,现在流行西式的白色婚礼,我有些失望。。。。。。我想我骨子里,还是一个很传统的中国男人。”
黎叔现李程秀正认真的听着,突然那种略带遗憾的声调一变,带了几分戏谑道,“我说这么多,只是想问问,李程秀小朋友,你对胸前顶着大红花拜堂成亲什么的,感兴吗?”
被点名的人一下子没跟上黎朔的进度,反应过来后怔愣的点了点头。
黎朔爽朗的笑了两声,半开玩笑半认真道,“那么我可先打预防针了。要是有一天,我有幸和你结婚的话,你可得带红盖头,到时候不要嫌我老气,更不许耍赖啊。”
李程秀脸一红,不好意思的笑笑。
黎朔那种温暖的,恳切的态度,让每个和他相处的人都如沐春风。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就要被他吸引,甘愿服从和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奉他为偶像。
一叠叠精致的菜肴很快呈了上来。
黎朔现不善言辞的李程秀,只有谈到食物的时候,才会多说话,毕竟这是他的职业,于是找不到话讲的时候,两个人就会评论桌上的美食。
黎朔并不在意他说话磕磕巴巴的,他觉得一个人最优异的能力未必是说话,而是倾听。李程秀就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极富耐心,不多表评论,但会对于对方说的话,给予眼神或者点头的回应,让人心里非常的舒服。
他越跟李程秀相处,就越的对他有好感。
伴随着海上日落的美景和轻妙的音乐,两人共进了一顿美味的晚餐。
李程秀是喜欢和黎朔相处的,他想大部分人应该都喜欢和黎朔相处。这不仅仅是心情愉悦,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能从黎朔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做人,经验,还是知识。
何况黎朔虽然意图很明显,但却表现的中规中矩,从来不会有让他不适的举动,只是耐心的,一点点的,进入他的生活。
李程秀尽管心里迟疑,很多时候都无法拒绝黎朔的邀约,两人出去的次数也逐渐增多。
在忙起来的时候,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想邵群,如果邵群一直不出现,他的生活也许就能慢慢回归正常了。
晚上上班的时候,身边一个同事穿的毛衣不知道怎么的溅着火星了,一下子着了起来。
旁边的小工吓坏了,接了瓢水就泼他身上去了。
其实没多大事儿,他里面还穿着衬衣,人是一点儿没烧着,但是好好的衣服烧了好几个窟窿,是彻底不能穿了。
那个同事哭丧着脸一边脱一边道,“这衣服可好了,纯羊绒的,去年过年我大姨给我从内蒙古带来的,这下全毁了。”
周围人都跟着安慰,有给他递毛巾的,又帮着他脱湿乎乎的衣服的。
眼看他要往垃圾桶里扔,李程秀实在忍不住了,“哎,别扔。”
那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怎么了?这不能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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