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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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涛摇摇头,说:“没有,从血足迹的特征看,只有一双鞋子,就是穿在死者脚上的这双。”
“那这附近找不到其他人的足迹吗?”
陈诗羽问。
“没有意义,你别忘了,这可是大路!足迹有的是,林林总总、各式各样。不过你敢说哪一枚是凶手留下的吗?”
林涛很失望。
我沿着血足迹走到足迹的起始端,看了看地面。地面上有一小块新鲜的擦蹭泥土的痕迹,旁边有一大摊血泊。血足迹的源头就是这里。我指着血泊,说:“死者应该是在这里受伤,然后走到中心现场,倒地死亡的。”
“被枪打了,还能走这么远啊?”
陈诗羽问。
大宝抢着说:“陈羽毛,这你就不懂了。首先,我们还不知道死者的致命伤在哪里,以及致命伤严重不严重。其次,单就受致命伤后的行为能力来看,个体的差异也非常大。一般人被一把刀刺破了心脏就会导致心跳骤停、迅速死亡,但是也有心脏被刺破后,狂奔一百米才倒地死亡的案例。仅从痕迹看,死者在这里受伤,走出十米开外倒地死亡,是很正常的。”
陈诗羽点了点头,随即又皱起眉头说:“拜托,我叫陈诗羽好不好?多好听的名字,被你叫成那样!”
尸体的旁边放着一支枪,枪上沾的血迹不多。这是一支自制的猎枪,单管。为了保证远距离射击时子弹不变道,枪管做得很长,足有八十厘米,加上枪身和枪托,整支枪的总长度有一米二。
我国对枪支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除了对制式枪支实施管控以外,对自制枪支也是一旦发现立即收缴,还要对藏枪人进行严格的处理或处罚。但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程城这个地方的自制枪支还是比较多的。虽然公安局治安部门经常会组织行动大规模收缴枪支、大规模处理当事人,但是制枪、贩枪的现象依旧存在。尤其是自己在家制造的枪支,平时藏在自己家里,没办法打绝。即便是有人举报,公安民警去搜查,也很难顺利地从地广人稀的农村找到藏枪的地方。
虽然在程城看到枪支并不奇怪,但是当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还是非常紧张,毕竟是没有管控到的枪支伤了人命,派出所所长是要负责任的。
“这个位置不是杀人的好地方啊。”
我直起身子,说,“现场周围非常空旷,没有遮挡物。虽然最近的人家也在两百米开外,但是只要有人站在门口,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里发生的一切。在我的印象里,用枪杀人的,通常是经过谋划的。谋划在这里杀人不合常理。”
大宝听我一说,也直起身子向四周看。
“我们前期的调查情况是这样的。”
派出所刘所长凑过头来,主动说,“死者叫胡奇,三十七岁,就是这个胡家村的。务农。他品行不好,有小偷小摸的前科劣迹。而且,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嗜酒如命。酒喝多了打老婆、打老娘,出门对小女孩动手动脚,和别人争执吵架,这些情况都发生过。反正村子里的人都很厌烦他,听见他的名字都皱眉头。这应该算是个恶霸了吧,老百姓都说这种渣滓死有余辜。”
我知道派出所所长的言外之意,他想从死者生前的劣迹入手,减轻自己的责任。但即便有这种想法,我相信他也不敢杜撰情节,死者生前应该是劣迹斑斑的。
“还有,”
派出所所长补充道,“这支枪我们已经看过了,也核实过了,是他自己的枪。一个月前,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了钢管,就开始在自己家里做枪,大概是在两星期前做好的。这个,胡奇的妻子张越和他的母亲赵秀莲都可以做证。我们也在他们家的地窖里,找到了制作枪支的剩余材料,还有一些自制的弹丸。”
“现在派出所初步认定,死者胡奇是半夜带枪出门,不慎枪支走火,打伤自己,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程城市的杨法医说,“尸体还没有开始检验,所以我们还没有认可他们的观点。”
自己的枪伤了自己的命,这是派出所所长给自己减责的最好借口。
“你们动了这支枪?”
林涛听说他们已经辨认过现场的枪支了,急着问。
我和林涛的担心一样,怕这个急于免责的所长,破坏了枪支上的痕迹。
“没有,没有。”
所长说,“我们是带着证人来现场进行辨认的。这点儿现场物证保护意识还是有的。”
“剩余材料在哪儿?”
林涛皱了皱眉,“我要进行整体分离比对。”
整体分离比对技术是痕迹检验专业的一项撒手锏。具体的方法是:通过对比显微镜,对两个物体的断端进行检测、拼接,观察拼接口的微小特征,从而判断两者是否曾经为一体,后被人为分为两部分。
“我去叫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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