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孤儿队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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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正规番号,林川便不能再住客栈了。
公孙堂按照其要求,给找了一个靠近城墙的僻静大院落脚,4间瓦房,有马厩有厨卫,远离街区。
林川独享一间大屋,身为女生的楼燕一间,放置各种辎重补给品的库房一间,剩下的熊瞎子、肺痨鬼、李狗剩儿、于谦睡一间大通铺。
这四个人凑一起,林川誓,除非遇见火烧眉毛的急事,不然绝不去他们的屋,那味道比16人的高中男生宿舍还要给劲。
新队伍成立的第2天夜里,林川召集大家开了第一次作战会议,为了准备明天出城寻富贵的行动。
大家围坐在林川屋内的方桌前,林川准备了6个小碟,每一个里面放着一块晶莹剔透的喉糖。
“开会前,给大家尝尝我家祖传金丹,有病治病,没病强身。吃过了,就算真兄弟。”
林川带头,将一块喉糖含进了嘴里。
众人狐疑,相互打量了一下。不过见队长都吃了,大家也就没再多想,每人拿起了一块吃了下去。那迅爆裂开的薄荷清香让人眼前一亮,仿佛有一股劲爽清风从喉咙直冲天灵盖,被打通了七窍的空灵一般。
“提神醒脑,此乃好药!”
熊瞎子感叹道。
“我不咳了?竟然不咳了?队长还有吗?我可以花钱买!”
肺痨鬼收益最多,一直咳嗽的毛病好了一半。
“好吃啊,微苦带甜,比郎中开的方子好吃多了。”
于谦故意哈哈地吐气,享受的凉爽感。
就连不吱声的楼燕也觉得这队长还算仗义,懂得收买人心。
只有跟随林川最久的李狗剩儿明白,林川才没有那么好心,他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有目的的,但这一群人里他又是最忠诚的,所以什么也没说没问,直接吧唧吞了下去。
“都吃了吗?吃了就好。”
林川接着将嘴里的喉糖吐了出来,放回了碟子里,“其实你们吃的是我独家秘方——七日丧命丸,此毒是用七种不同的毒虫,再加上鹤顶红提炼七七四十九天而成,吃了的人如果七天内不继续服用,便会经脉逆流,走火入魔,最后血管爆裂而死。”
“草!”
除李狗剩儿,所有人立刻翻身扣喉,可怜大家连晚饭都吐出来了,就是没找到喉糖的渣渣。
“别怕,都说了是七日丧命丹,又不是马上死,只要你们忠诚,我管你们的量,吃到花甲归西都够了。”
夜很冷,林川的微笑更残忍,“吃了我的毒,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大家一定要团结友爱,爱我一人噢!”
“你到底算什么队长,卑鄙无耻之徒,竟给自己的手下下毒!!你一定不得好死!”
楼燕气得浑身哆嗦。
“没办法,我要说的故事太刺激了,不这样我怎放心告诉你们我的真实身份?”
林川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毕竟反社会人格连他人生死都不放眼里,几声咒骂还不至于影响睡眠。
熊瞎子擦干嘴角的污物,“你的身份?不就是方氏遗孤,圣上钦点的隶人,我们早就知道了。”
“不,其实我是来自m78星云的光之国民,为的是打败地球上隐藏的怪兽,维护世界和平。”
林川比了一个动感光波的手势。
众人犹如看傻子一样地看着他,只有李狗剩儿一脸羡慕崇拜不已。
“大人,你没事吧?要不要我给你找军医看看?”
于谦只觉得长官烧糊涂了。
“不跟你们扯了,我只是要告诉你们,我很牛批,我还有一堆牛批的本事,不要问,不要管,不要传。这就是我们‘老六队’的三不要队规,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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