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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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妹妹。
安知。
安知比我小两岁。
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了。
我俩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而吴冕是我们孤儿院里最好的朋友。
从小,我和妹妹就像小尾巴一样跟着他。
把他当成了我们的亲哥哥。
前段日子,安知被绑架了。
她从小性子刚烈,被绑后给人家制造了不小的混乱。
还帮着一个小姑娘逃了出来。
可惜的是,她自己没逃出去。
那个逃出来的小姑娘告诉我们,安知是被一个叫青姐的人骗到特殊工厂去了。
那个工厂专做活体肉莲。
没多久,我们接到了安知的视频。
让我们交二十万放人。
但是逃出来的小姑娘告诉我。
就算交二百万,他们也不会放人的。
于是我跟吴冕商量好,以身犯险。
来缅北救人。
我在自己大臂皮下埋了定位器。
只要我在一个地方不动超过一周。
吴冕就会报警来抓人。
而那个逃出去的小姑娘,就是宋婆婆的外孙女。
缅北没有人性。
哪怕宋婆婆在这里为他们做事。
他们也不会放过到手的肥肉。
而我心里也很明白。
青姐说让我帮他们做事就不让我做肉莲。
也不过是权宜之计。
万一哪天我没把她的肉莲宝贝救过来。
她势必会让我,去弥补她的损失。
很多时候,世界本不黑暗,只是人心太难测。
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你不算计别人,别人也不会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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