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好兄弟就要坑在一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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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大老李会犹豫一下的,可没想到啊,大老李竟然想都没想就。。。点头啦?!
我不禁觉得好笑,果然啊,好兄弟,命中注定要坑在一起,谁也别想跑。
晚上吃饭的功夫我就去了学校附近的琴行买了一个全新的中档次的架子鼓。
我还多给了店家1ooo块,条件就是我们直到誓师大会前这几天给我们留一个练习的房间。
并且当天负责帮我们来回运输,之后就暂时寄存在他那里。
另外,我也拜托了老板如果我同学问起,就说我是5oo块钱租的。
三年养出的默契不是吹的,尽管我们只有6天的准备时间,用的还都是午休和晚上吃饭这种零散的时间,可配合起来却意外的合拍。
最让我惊讶的是李思雨这个小丫头。
在最开始熟悉了这歌鼓点的频率和节拍后,居然只用了两遍的功夫就几乎跟我的吉他完全合上拍子了。
等到誓师大会前一晚,大老李特批了我们三个一个晚自习的假,再去练习一下明天的歌曲的时候。
我们已然配合的,如同在一起很多年的搭档一般,行云流水了。
最后一遍排练完,我不禁用手揉了揉李思雨的小脑袋瓜,表达了我的赞叹。
我本以为小丫头会很臭屁的炫耀一下的,可我却很难得的看到我的小二哥。。。。。。脸红了?!
说实话看着这个一向大大咧咧的小丫头这幅小女儿姿态,哥们儿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
正当气氛迷之尴尬的时候,王鑫故意拿着腔调,贼兮兮的说到
“我就说别带我,非得拉我来当电灯泡,你俩的狗粮很好吃吗?酸的我呀~”
“滚蛋!”
“滚蛋!”
我俩几乎是同时说出的口,然后我俩又沉默了。。。。。。
“那个练得也差不多了,时间也不早了,撤吧,记得明天穿的帅气点啊,散会!”
那天晚上,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总之感觉自己一路上都飘飘忽忽的。
但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差点把自己整个衣柜翻了个底儿朝天。。。。。。
第二天,
哥们也体验了一把当明星是个什么感觉。
因为一路上我感觉八成路人的眼光全都集中在我的身上。
其实也难怪。
今天哥们下身穿了一件带铆钉的修身黑牛仔和马丁靴,上身则是纯白的瘦身T恤外搭一件酒红的补丁牛仔坎肩。
再配合上哥们这不输顶级模特的魔鬼身材。
背上还单肩背了一把电吉他。
就算是星探看到了哥们儿现在这身打扮,都会觉得咱是哪个明星来学校采风的。
可享受了一路惊叹声的我,来到学校大礼堂的时候,却也不由得心跳漏了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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