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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和楚家?任爸爸和楚老板?他们?这段前缘还真是意料之外。(呃,真是基情无处不在。)&ldo;他,就要死了。&rdo;突然传来的一句话,让辰风误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他抬起头,眉头轻轻皱了皱:&ldo;什么?&rdo;初华却讲起了他自己的故事:&ldo;小默刚出生的时候,我已经十二岁了,他不是我妈妈的孩子,而是父亲和一个野女人生的。那个女人似乎并不喜欢父亲,他生下小默以后就走了。那一年,下着大雪,父亲抱回来一个婴儿,刚出生的婴儿。然后,母亲离开了,父亲去找她,之后,两人都没回来过。&rdo;他顿了顿,又点燃了雪茄:&ldo;小默是我一手带大的,从他刚出生那一天起,就一直由我带着。那时候他太小,奶嘴太大,他没办法吃,我都是用嘴喂给他吃的。我拼了命的打拼,拼了命的赚钱,也都是为了他,为了他能活下去。可是,他还是要死了。&rdo;&ldo;和那个女人一样,他的心肺有问题,这几年发作的次数越来越多,送进医院抢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你知道吗?我赚这么多钱,只是为了给他看病。什么初氏集团,什么黑帮老大,什么大哥,这算什么?算得了什么?它们哪一点比得上我的小默,哪一点比得上他?&rdo;辰风看到初华在拭泪,黑暗中,明明灭灭的雪茄,还有反射着雪茄光亮的莹莹泪珠在滚动。&ldo;他怎么从来都没说过?&rdo;初华低头笑了,是苦笑,笑得很苦涩:&ldo;其实他也是个很骄傲的孩子,如果不是因为去抢救,你觉得以他的资质,会仅仅只开一声演唱会那么简单吗?他是个很出色的孩子,不比你的清远差,真的。&rdo;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初华的眼里,或许谁都比不上初默吧!&ldo;起初的时候,我嫉妒你,为什么你可以轻易的让他付出爱情,而我永远只是那个疼他爱他的大哥。后来,我羡慕你,因为他一天到晚只想陪在你的身边,有时候连家都不想回。后来,我恨你,你为什么跟别人在一起?把他伤成这样?所以,我想尽办法,让你身败名裂。&rdo;&ldo;后来为什么又放弃了?&rdo;华娱的财务一夜之间突然恢复正常,他的唱片也没有再出现抛售的现象,一些关于他的负面新闻报道也没有再贴出来过。除了初氏放手,否则以他和任川两人的实力,绝对不可能将事情这么快平息。&ldo;那是因为,我想通了一件事。你知道为什么,小默不论有多恨你的爱人,却从来不肯做伤害他的事情么?&rdo;&ldo;为什么?&rdo;&ldo;因为,他怕你伤心。如果他一旦伤了你爱的人,你必然伤心,那么他会更伤心。所以,我必须停手。否则,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rdo;&ldo;那你今天叫我来的目的是什么?&rdo;初华低下头,摇了摇手,似乎很疲惫:&ldo;如果爱他,就好好和他在一起吧!我可以保证小默不会再去打扰你们,也不会有负面新闻,但是你记住,小默,他对你的爱,谁都没有办法超越。包括你的爱人,清远。&rdo;这个结局,似乎有点出乎他的预料了。其实他已经做好将所有积畜全部赔上,保全华娱,迅速出第十张专辑,以低价出售,把自己的人气滑落至最低,然后退出娱乐圈,全力协助清远走上影帝的道路。人人都有恻隐之心,又有谁是为了自己的感情谁都不顾的呢?说起来,似乎该去看看初默。他们曾经在一起的几年,过得也算开心,本来会一直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却没想到他对自己埋藏了这么久的感情。以至于后来的下药,自己生气离开,后来的相遇,再后来,发生的一些不娱快的经历。都是因为感情。从初氏会馆出来的时候,辰风的心里似乎有些轻松,又似乎有些沉重。轻松的是,至少小远是安全的,初默从来没想过要害他。沉重的是,他什么时候患上的心脏病?竟然连自己都从来没发现过。希望这两兄弟,以后可以好好的走下去。他知道,初默,还是原来那个善良的小孩。作者有话要说:结文在即,最多再写个两万字……4646、辰风追清远…早晨清远还在睡梦当中,门外就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似乎有新邻居搬进来了。前两天隔壁就开始在装修,好在晚上九点以后就停工,否则他和小小辰都睡不好了。一把拍到小小辰的屁股上:&ldo;小东西,快起床上,太阳晒屁股了哦。&rdo;小小辰揉揉惺忪的睡眼:&ldo;爹地,再睡一会嘛。&rdo;&ldo;不可以,今天如果迟到,老师就会罚你蹲墙角了。&rdo;不情愿的翻了个身,小小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乖乖一个人洗脸刷牙,长时间没有人照顾的小家伙,一般生活都能够自己解决。清远给他热了牛奶,烤了面包,放到桌子上。小小辰一切收拾妥当后就坐在餐桌上吃饭。咬了一口烤面包,一脸的不满:&ldo;爹地,烤糊了。&rdo;看样子,小家伙的起床气还没消。清远拿起一块烤面包尝了尝:&ldo;还好吧!要不我跟你换好了。&rdo;&ldo;不用了爹地,蛮好吃的。&rdo;喝了一口牛奶,小眼睛还是有些张不开。清远将面包抹上果酱,摸了摸小小辰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自己也吃了起来。叮咚~门铃忽然响起,清远放下面包嘀咕了一声:&ldo;谁这么早?不会是你任叔叔吧!&rdo;小小辰回过头来软软的说:&ldo;任叔叔才不会起这么早类,他是个大懒猪!!&rdo;而且,还是他心目中最幸福的大懒猪,他什么时候才可以像任叔叔一样一天到晚不用上学,可以在家里睡懒觉就好了。清远打开门,防盗门的雕花铁艺栏杆外,辰风还沾着露水的的笑脸映入眼帘。还是好看的微笑,还是深潭一样幽谧的瞳孔,他手里拿了一朵火红的玫瑰冲着清远打着招呼。&ldo;小远,早,我去晨跑回来,看到院子里有种玫瑰,就偷偷摘了一朵,还带着露呢,你看。&rdo;清远半天没愣过神来,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ldo;你,你~&rdo;吞吞吐吐你了半天,却依旧没说出什么。&ldo;我把你隔壁的房子买下来了,你不是要我追你回来吗?既然要追回来,那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背靠大树好乘凉了。&rdo;呃!这是什么形容?貌似不对吧?什么?他搬来了隔壁?难怪,难怪这两天隔壁一直在装修,就以他养尊处优的习惯,哪里适应得了这种小地方。香榭丽舍那么大的房子,他都嫌不够他折腾。竟然没事跑到这里来,还在他眼皮子底下让他碍眼。他是说过让他追他回来没错,可是也没允许他搬到他隔壁住吧?清远淡淡撇了他一眼:&ldo;辰先生,我们在吃饭,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去吃饭了。&rdo;说完了转过身,重新坐回餐桌上,将一片面包塞进嘴里。门口没有任何动静传来,他应该已经回去了吧?好不容易忐忑着吃完了一顿饭,他拎起小小辰的书包,然后牵起小小辰的手拉开门,那张笑脸竟然还在那里。还好这里是高档小区,而且每层只住两户,除了他和辰风之外这楼层里也没有别人。否则,堂堂华语音乐教父,拿着一朵玫瑰花站在一对年轻父子的门外等丰,这成何体统?如果让媒体知道了,那还不得是石破天惊的新闻?&ldo;你,怎么还在这里?&rdo;辰风手里拿着一朵玫瑰花,上的的露水还未干,犹自在花瓣上挂着:&ldo;当然是追你了,不这样等,怎么能把你追得回来?&rdo;然后一脚跨入门里:&ldo;赶快找个花瓶,不然它就凋谢了。你看,这朵花和小远似的,如果凋谢了就太可惜了。不过,在我心中,小远永远都不会凋谢。&rdo;呃,油嘴滑舌,他什么时候学的这么油嘴滑舌了?其实,哪里是我们的辰天王油嘴滑舌,而是他连夜找到任川,从他那里学来的把妹妙招。至于有没有用,其实他也不知道。从前的小远乖巧听话,一直在他的翅膀下生活,后来因为一些意外不得不让他一个人坚强的面对生活。现如今知道初氏不会对小远造成危险,便迫不及待的回来找他。谁知道,原本软绵绵的那个小书生,早已经变成了满身都是尖刺的刺猬。把自己保护的严严实实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任川说,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经不起死缠烂打,不管招数管用不管用,先用过总没有错。暗兵不动,到时候如果清远被那个叫什么轩尼欧的给骗走了,那么他到哪里去找一个这么乖巧的清远去?睡眼惺忪的小小辰终于醒了,他抬头望了望辰风,眼睛里虽然有惊喜,但是却依旧装作不理不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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