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唐朝诡事录1(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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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元年,昔日的京都长安87公里外,雍州管辖范围内的武功县。
大家伙都挤到县衙去看县尉断案。
“苏县尉,冤枉啊!我怎么可能会故意杀如娘,她是我的结之妻,秀外慧中…呜呜…那天我们两个因为事情争吵起来,她气上来打了我一巴掌,我就失手…”
县衙中苟秀才趴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显然悔痛至极。
“看起来像是好人…”
“是啊,苟秀才可是读过书的,彬彬文质,从不和人争执…”
“唉,他这也就是失手,虽然可惜了如娘,但谁让她先打人…”
“有何不能打,说不定就是苟秀才有问题,夫妻间争吵,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妇道人家打自家良人,不像话…”
“可是…我听到苟秀才家经常传来如娘子的哭声…”
“胡说什么,你这人肯定是嫉妒…”
县衙外人们议论纷纷,左邻右舍此时也对苟秀才万分同情,偶有不同意见,也被其他人指指点点。
苏县尉抬手。
“诸位稍安勿躁!
按《律疏》?讼律所说,非因争斗,无事而杀,是名故杀。斩。
相争为斗,相击为殴。若以手足殴人者,笞四十。斗殴者,元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绞。
斗杀者,减故杀罪一等处罚。
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依苟…秀才所言,即是你与如娘互相争斗,导致她死亡,为斗杀,可是此意?”
县尉问道。
“是是!县尉明察!”
苟秀才激动道。
“可是…我查到你家附近的邻居都说,经常听到你打如娘的动静,并且还有痛哭声…”
“绝不可能,我与如娘鹣鲽情深,从未争吵过。”
“你确定?”
县尉语气加重。
苟秀才眼神慌了一瞬,“苏县尉,我有秀才功名,怎么可能知法犯法。我听说有一种人面鱼,常在井中,哭闹如人啼…”
“原来如此…就算是附近的人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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