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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无乡的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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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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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哥。”

许暮洲无奈地说:“看一眼伤不算耍流氓。”

  再退就显得矫情了,严岑停住脚步,任由许暮洲往前一步跟了上来,浑身上下绷得像块石头。

  许暮洲伸手摸了摸他的脚踝,现只是有些红肿,并不严重,才放下了心。

  “先坚持一下吧。”

许暮洲说:“回了永无乡再处理。”

  这种程度的磕碰对严岑来说,甚至称不上“受伤”

,他垂眼看着许暮洲弓下的背,眼中的情绪晦暗不明,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你怎么现的。”

  严岑可以很确定,自己刚才绝没有卖出什么破绽。

  “你没现吗。”

许暮洲随口道:“你是没瘸,但是步子迈的比正常时候短了一半,左脚落地的时间也很短,看起来很明显。”

  第27章实习(十七)

  太敏锐了——这是严岑的第一想法。

  在正式面试之前,严岑曾经看过许暮洲细致的个人资料,其中包括他的生平和至今为止经历的所有人生转折事件。除了从小被遗弃,在孤儿院长大这件事之外,他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常人一样,吃饭睡觉,上学工作,按部就班地进入社会。

  他既没有因为身世不同而变成那种情感缺失的异类,也没有什么奋图强出人头地的惊人之举,整本档案朴实无华。如果非要从他的档案里选出什么亮眼的部分,除了拿过两年奖学金,逻辑推理游戏通关数率是百分之百之外,看起来再就没什么特别的。

  但直到现在,他才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钟璐力排众议,非要从世界线里选择普通人进入永无乡跟他一起执行清理任务。

  ——因为许暮洲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这种敏锐是他的本能,也是他独一无二的天赋。

  在这短短两句话的功夫里,严岑心里转过了多少道弯,许暮洲当然不会知道,他这时候正看着严岑脚踝的伤犯愁。

  “还是得简单固定一下。”

许暮洲说:“不然肿得厉害就不好办了。”

  严岑回过神,只见许暮洲已经脱掉了外套,他里面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袖衫,许暮洲侧头用牙咬开了左肩上的缝线,将这一整条袖子撕了下来,看样子正准备给他包扎。

  严岑这辈子活到现在也没受到过这种娇花一样的呵护待遇,见状不由得一愣:“不用……”

  然而他这句拒绝刚说到一半,就被许暮洲一票否决了。

  许暮洲自己也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如果换了平常也就算了,但是严岑好歹是为了他才在这危机四伏的地方受伤,严岑自己可以不在意,但许暮洲心里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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