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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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定的合同条款绝大部分也是依着南风来的。
从此,陆笙感觉她男朋友的功能又点亮了一个“经纪人”
。
徐知遥觉得拍广告真赚钱,于是建议道:“不如我们再接一个代言,那样一年的花销就赚出来啦?”
南风气道:“本末倒置!没有比赛成绩,谁找你代言?”
徐知遥:==
穆勒从旁边飘过:“弱鸡。”
徐知遥:QAQ
晚上南风还跟陆笙商量了另外一件事:拍广告可以,但是广告剧情不、能、有、任、何、暧、昧。
这一条被他写进合同里了,虽然有点无理取闹但他非常坚持所以对方也没办法,只好答应。
不过为了防止对方打擦边球,他还是要再跟陆笙重申一次。
陆笙觉得南风的担心有点多余。
“陆笙。”
南风幽幽叹了口气。
“嗯?”
“你到底有没有发现,我、在、吃、醋。”
陆笙张了张嘴,莫名的有点想笑又有点感动,小声说,“我和他又没有什么……”
“不管你有没有什么,我都会吃醋,只要你和别的男人有丝毫亲近。假如我和那个……那个谁……”
南风突然卡壳了。他记忆力很好,偏偏总记不住人的名字。
陆笙心有灵犀,问道,“那个郑嘉芮?”
“对。假如我和她还有来往,每天一起加班到深夜……”
陆笙一撇嘴角,“我会吃醋。”
“对的。所以……?”
“所以我听你话啦。”
陆笙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他一下。
“嗯,你还可以再听话一些。”
“比如?”
“比如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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