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不是好马我是(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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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昱下楼的时候,刚下到楼梯口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沈晟,柔和的光线从脸侧打过来,映出男人优越的五官轮廓,时光似乎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太多痕迹,沈昱恍惚间像是回到了十年前。那个时候他们为了省电蹭网,经常跑到肯德基或者麦当劳里做可执行性报告或者项目执行ppt,男人虽然衣着朴素,但是在他眼里却是帅的无人能及。
正恍惚着,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到他面前:“哥,饿不饿?”
沈昱回过神,看向挡在他面前的季严:“有点。”
“一会儿要吃午饭了,先给你煎个蛋垫一下好不好?”
“不用麻烦了,午饭一起吃吧。”
“不麻烦,哥你跟我来。”
季严手拉手的把沈昱牵走后,沈晟收回目光,微微皱了皱眉。
说是煎两个蛋,实际上季严给他做了个豪华版三明治,光里脊就夹了四片!沈昱一边啃三明治,一边看季严摘豆角:“明幽不吃豆角啊。”
季严手一顿:“不吃饿着。”
沈昱拽出一片里脊塞进季严嘴里:“我给你报了个驾校,下午报道去,趁假期把驾照考了。”
“不去。”
“不去不行。”
“哥,”
季严把豆角整齐码进盆里,抬头看了沈昱一眼:“算了,没事,中午豆角炖排骨好不好?”
沈昱心里咯噔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心虚,他怎么觉得季严好像知道了点什么,心思压得三明治都吃不出味道了,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嗯。”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沈昱捏了捏手里的三明治:“季严,你过来。”
“嗯?”
季严听话的站到沈昱身前,看沈昱仰起头来看他便蹲到了他身前:“怎么了,哥?”
沈昱孤儿院长大,带过许多弟弟妹妹,但是人的岁数不一样心境也不一样,以前带孩子只觉得心累,后来带季严会觉得心疼,他是把季严当儿子养的。
季严长到这么大,似乎还没有经历过明显的叛逆期,他要给一个世界观尚未成熟的孩子讲他和另一个男人的狗血爱情故事,估计会给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冲击,但是不提前打预防针等他自己发现不对劲的话,结果会更糟。
沈昱觉得刚才吃进去的三明治全都堵在了心口和嗓子里:“季严。”
“我在,哥。”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不结婚吗?因为我喜欢男的,结不了婚。”
沈昱一鼓作气把话说完,然后憋着气忐忑的观察季严的表情,发现季严居然只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很淡定的“嗯”
了一声。
沈昱睁大眼:“我!男的!喜欢男的!同性恋你知道吗?”
“知道。”
“你怎么这么淡定?!”
“那不然呢?喜欢男的又不犯法,而且不管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都是我哥。”
沈昱鼻头一酸,只觉得这几年没白养,有这一句话就值了。
“还有别的吗?”
“有,现在我们家里住着的另外一个姓沈的,是我前男友。”
季严皱起了眉毛:“你要和他复合吗?”
“当然不会!”
“嗯,”
季严站起来:“三明治还吃吗?算了别吃了,留点肚子吃午饭。”
说完很自然的接过沈昱手里的三明治,三口两口吞了下去。”
沈昱觉得事情顺利的简直不真实,于是又喊了一声:“季严。”
“还有事吗,哥。”
“没了,”
沈昱摇了摇头:“下午记得去驾校报道。”
“说了不去。”
“我钱都交了,不去要扣押金。”
“那我晚几天再去。”
现在民宿就跟个狼窝似的,季严要是敢把自己的心头肉单独留狼窝里,那纯纯是脑子有病。
沈昱掏手机:“也行,我跟你教练说一声。”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昱就算是有一亿个不愿意也得硬着头皮上,所以就出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
长餐桌很大,五个人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厉墨白被沈昱按在了主位上,自己为了演戏方便挤在他身边,而季严偏偏也要插一脚,贴着沈昱坐下了,剩下厉明幽和沈晟在两侧面对面坐着,厉明幽脸都快拉到桌子上了,连夹了口豆角塞嘴里都没尝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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