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娇笙惯养归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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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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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笙没喝,晃了晃手里的水瓶,问他,“陈光耀是谁?”

“个儿最高的那个板寸,球队主力,穿2号球衣那个。进攻能力强悍的一比。就是人不太老实,喜欢骚操作。”

“上次跟八中比赛,把对方一球员弄骨折了,现在还躺在床上下不来。”

陆笙愣了愣,小矮个儿好心提醒,“你男朋友上半场那么出风头,就怕陈光耀恼羞成怒下重手,他这人踢球挺没品的。”

陆笙:“男朋友?谁呀?”

众人:“…………”

鸡毛头笑道:“苏砚迟啊,你们俩刚才又表白又比心的,不是男朋友??”

说到这里,一票人都羡慕不已。

这是什么神仙小女友,漂亮可爱有钱会卖萌会撒娇宠男友还特么霸气。

然而一想到苏临的颜和自身的能力。

一时间不知道该羡慕谁?

见小姑娘一脸茫然,鸡毛头乐了,“不会吧?真不是男朋友??”

陆笙没应声,视线重新落在苏临身上。

他这会儿正带球过人,对方几个人都没拦住,太过漂亮的身姿逗引得全场尖叫不断。

陆笙怔然望着他。

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苏妖精有一张帅得一比的脸,虽然惯常都是冷漠厌世风,偶尔的一个笑容超勾人。

可当初就只是单纯舔颜,没想过太多。

今天一下子接收到太多太多的讯息。

女孩子们为他疯狂。

拉郎配。

青梅竹马。

联姻。

以及……男朋友。

陆笙意外地觉得男朋友这个词,听上去格外的顺耳。

娇俏的脸蛋不知什么时候染了层浅浅的绯色,乌黑水润的眸子也从清澈变得稍稍朦胧。

细白的手指无意识在掌心勾勾画画。

不只是她的小哥哥,她的苏妖精,她的砚砚。

她想要让他成为男朋友。

奇怪的是。

一想到这个词汇,心脏就以秒速的方式,怦怦地跳个不停。

节奏跟着乱了调。

陆笙迷糊了一阵,毅然决然地下了决定。

让他成为男朋友这事儿。

大概。

也许。

不太难?

她还在云里雾里,鸡毛头突然拉高音量,“艹,陈光耀真来这招??”

“握草,好像下了狠手!对方摔得很重的样子,不知道有没有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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