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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84我要上大学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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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种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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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雷和张桂花对着杨兴武一阵感谢,这才抱着剩下的竹蔑离开。

回到家里,眼看时间还早,杨春雷让几个孩子一起帮忙箍圈儿,三个孩子在杨兴武家里玩了许久,对于这个十分感兴趣。

一边帮忙一边七嘴八舌问着自己的父亲问题。

“嗒,兴武哥真厉害,那个兔子往哪一败,我就想套它,可惜使不上劲儿!”

“是啊!我扔了好几个都扔不到那么远,哎!也不知道我啥时候能扔那么远!”

“我倒是能扔到那么远,但是根本挨不到边儿!”

杨春雷一边破开竹子一边听着三个孩子聊天,时不时插一句嘴。

听到自己三个孩子都对这个套圈这么着迷,对于的明天套圈儿越充满了信心。

有了信心,自然也就有了干劲儿。

一上午的时间,一家人就做了几百个小圈儿,想到杨兴武的叮嘱,又做了几个大号的圈儿,这个大圈直径大约有两个手掌那么大。

做出来之后,杨春雷让三个孩子试了试,结果现圈儿看着是大,但是更不好力,这样一来他倒不用担心,兔子太早被人套走导致亏本,而且圈儿还可以卖贵一点。

杨兴武送走杨春雷一家之后,就趁着早上,开始复习英语课本。

高中课本上的英语并没有太难的句子,只要掌握了常用的35oo个外语单词和诸多固定搭配,以及学会主谓宾这些,英语成绩上个八十分并不太难。

特别是现在还是处于外语刚入选高考没几年的时间,加上合格的外语老师短缺,上辈子他那考了四次才过的英语四级,现在好像也成了一门优势学科,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奇妙。

杨小兰听着二哥,小声的嘀咕着什么,凑近前去现,二哥在说些她听不懂的话。

“y-o-u-n-g,young年轻的!”

杨兴武小声背诵着这个单词,突然有那么一阵恍惚。

想起自己小学五年级的时,每每当英语老师来到走廊里,班里都会响起英语课代表的领读,读的单词永远都是young,他们的课代表就这样读了两年。

上了初中后印象最深也就是这个young,没想到时隔多年,再度看到了它。

一时间感慨万千,沉浸于过往的杨兴武,察觉到有人看他,一抬头就看到杨小兰的目光。

杨小兰没有想到认真背书的二哥,怎会突然抬头,让她一时有点慌乱。

杨兴武看到是自己妹妹,他知道自己这个妹妹很喜欢读书,但是奈何家里穷,她只是上到二年级就不读了。

但即便如此,杨小兰也是村里的文化人,毕竟村里的许多女孩根本没机会走进学堂,她能读到二年级也算是父母对她的一种偏爱。

杨兴武知道妹妹喜欢读书,他的书用完之后,都留给了自己妹妹,杨小兰也把它们保护的很好。

杨兴武有时候还会教她读书学习。

看到杨小兰有些闪躲的眼神,杨兴武笑了笑。

“想学啊?”

“不想,就是想听二哥背书!”

听到杨小兰言不由衷的话,杨兴武没多说什么,心里打定注意,等考上大学之后,自己的这两个妹妹说什么都要送到学校去好好读几年。

之所以现在不说,只是因为现在的自己还没太多的话语权。

所谓言轻莫劝人便是如此。

他现在劝父母让妹妹读书,跟考上大学再劝父母所取得的效果,自然是不同的。

想到这里,杨兴武摒弃杂念,用心背起了单词。

杨小兰看到二哥没有撵她,她就这么静静的坐在一旁,双手托着脑袋,听着二哥的背诵声,以期能从中学习一二。

杨兴武一直背诵到晌午,这才停下,杨小兰看到二哥累了,连忙送上一碗冲好的麦乳精。

杨兴武没有客气,接过之后就喝了起来。

没过多久,杨春生带着大儿子回来了。

杨兴武看到之后,问道:

“嗒,大哥,你们这是干嘛去了?”

“去地里看了看,这两天温度不错,玉米种下去很快就能芽!”

“那咱下午就去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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