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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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耀完全是净身入户的状态。
陆执一想到这个就觉得浑身难受。隐隐愧疚,感觉自己把一个无知少年从一个贼船拐上了另一个贼船。
另一方面,他又忍不住想,如果江耀有一天回家了呢?
如果有一天江耀放下一切,忘记一切,选择回家去当一个普通人……
他也会像来的时候一样,干干净净,不染尘埃。什么都不带走。
陆执一想到这一点,更难受了。
……总之,他想送一个什么东西,给江耀。
不是食物那种吃下去就没了的消耗品。得是更有纪念意义的。
如果将来世界和平,江耀真的离开了……嗯,好歹也有个念想。
不至于忘了他。
送个什么好呢?
陆执清楚知道江耀所有爱好。
他喜欢吃辣的。辣条辣锅辣鸡粉,哪怕是往冰淇淋上面撒辣椒粉他都会很喜欢。
不过很显然陆执不能送他一瓶辣椒面。所以PASS。
他还喜欢一切色彩鲜艳闪闪发光的东西。
比如七星瓢虫,红底黑斑,背壳油亮亮,在阳光下非常艳丽。江耀就很喜欢。
再比如潮湿地带的各种毒蘑菇,颜色鲜亮,下雨之后吸饱了水,也是亮晶晶的。江耀在雨后花园里能一呆一下午,什么都不干,就眨巴着眼睛盯着蘑菇看。
可喜欢了。
不过很显然陆执也不能送他一盆七星瓢虫或者一把毒蘑菇……
所以,送什么好呢?
既要色彩艳丽,又要BlingBling……
陆执在一个即将出勤的好兄弟身上得到了灵感。
“做完这个任务我就回老家结婚!”
好兄弟摩拳擦掌。
陆执直接在他脑门儿上敲了一下,让他不要乱立FLAG。同时也注意到他得意洋洋到处炫耀的结婚钻戒。
管理局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因此发给执行者的前线补贴也非常高。高到可以买鸽子蛋打弹珠玩儿。
那颗结婚钻戒当然也大得离谱,令人不禁担心戴上这颗钻戒的姑娘手指头还抬不抬得起来。
钻石,确实够闪。
陆执摸着下巴。
不过不够艳丽。
有没有再花里胡哨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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