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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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唯一担心的,是下班回家的问题,太福餐馆距离学校大概三公里,虽然坐公交车也就半个小时,但却是在苏彬住处的反方向。上一次去那儿吃饭是金飞开车带他们去的,但苏彬打工却要自己想办法来回——晚上十一点……还有公交车吗?
史密斯教授很好说话,毕竟像苏彬这样能坚持下来遛压力山的学生不多,苏彬一提,他就同意了。
过两日就是周五,苏彬接到凯西朋友汤尼的电话,匆忙上街买了对方交代“小工”
要穿的衣服——白衬衫配黑西裤。
没错,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工作,衣服当然需要自己购买!
打工的前一日晚上,苏彬在浴室里试穿新衣,爱伦出现了。
他站在门口一阵打量,问:“你这是要去干什么?”
苏彬透过镜子笑看爱伦:“去打工。”
有了两个月的同居生活,苏彬和爱伦已经有了比较好的磨合,此刻的他虽然还对爱伦有些敬畏,但已经不会再一见面就紧张得像只偷坚果的松鼠了。
爱伦挑挑眉毛,抱着手臂倚在门口,看着苏彬一脸认真得地扣着脖子上的领结,内心又有被撩拨的迹象。
就像现在,他看着他,想的却是弄湿那件劣质的白衬衣,用自己柜子里一条深红色的领带绑住他的手……想让他发出,自己想听到的声音……
“又找新工作了?”
爱伦的嗓音,已经有点不自觉地带了丝沙哑。
苏彬却毫无所觉,高兴地点了点头:“是啊。”
爱伦:“这次是去当服务生?”
“嗯!怎么样?这么穿帅不帅?”
苏彬还转过身来让爱伦评价。
爱伦:“呵呵……”
看着像个小奴隶。
苏彬本还想吐槽他的“呵呵”
是什么意思,还未开口,就听爱伦又道:“挺好看的,我喜欢黑白色的搭配。”
……如果在脖子上带一个红色的项圈,会更好看。
爱伦没有问苏彬去哪里工作,他怕自己再看下去就会失控……他一直在压抑,压抑着不对他出手,因为他要的是他的全部,从灵魂到身体,可这个人的心,却不在自己这里,而一年之后,他也会离去……
爱伦转身走开,苏彬站在原地,总算迟钝得反应过来,刚才对方看着自己的眼神貌似有点灼人,不过,他把那眼神理解成了爱伦对“黑白系”
的欣赏(……)。
次日,苏彬上完课去遛狗,遛完狗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会和地点——汤尼怕他找不到地方,答应接他过去。
头一次去打黑工,苏彬既新鲜又觉得忐忑,当然,主要还是忐忑。
路上他又跟汤尼大厅了不少和餐馆工作有关的事项,汤尼已经是根老油条,随口安慰了几句,见苏彬还在紧张,忍不住道:“大少爷!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真没问题,我都打工打两年多了。”
苏彬不敢说话了,跟着前辈一起打车到了“太福”
。
两人是从餐厅的后门进去的,经过脏兮兮的走道时,苏彬生出强烈的不安感,身边又有操着一口粤语的华人来来去去,大声吆喝着:“快啲!快啲!”
此刻,苏彬脑海里已经脑补了好几出港台黑道剧了……
从后门直接进更衣室换上工作服,刚换上衣服就有人招呼他:“汤尼?这是新来的小工吗,来来来,叫什么名字?”
苏彬赶紧过去:“麦克尔。”
“好靓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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