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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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麽不下来?”
路鸣阳又问。
纪绯知道他说的是谁,避开了他的目光,不想回答。
路鸣阳挑眉,褐色的瞳孔倒映着火光,盛满趣味,但他没有继续追问,他擡眸扫过二楼窗户,见她正盯着覃娇和成牧。
林漪想了半天,抓不住那一根记忆的尾巴。她感觉到,脑子里,开始有东西在蠕动生长。唯独大脑生长,让她感到痛苦,她脸色忽地苍白,满背冷汗,表情开始不受控制。
路鸣阳清楚地看到了林漪的变化,他推了推身侧的纪绯,要他往二楼看去。
纪绯再看去时,林漪已经消失在窗口,他给了路鸣阳一个莫名的眼神,低头喝了口啤酒。
林漪从一楼门口出来了。
她一身白色棉裙,脸色苍白地站在那里,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包括和覃娇交谈的成牧。
成牧看见林漪的侧脸,眼皮忽地擡起睁大了眼睛,呼吸加重。他绝对,绝对不会忘记的那个人,时隔十五年,再次出现了。
成牧撞开覃娇的肩膀,直直朝林漪走去。他站在林漪一米开外,伸出的手颤抖,又缩了回去,不敢触碰。
她真的没有一丝改变。
“你,还记得我吗?”
成牧的牙齿都在发抖,说不清是藏在骨子里的恐惧,还是堆积在记忆深处,历久弥新的少年情愫。
林漪看着这个突然闯出来的人,面无表情。
“你认错人了。”
林漪收回目光,朝纪绯走去。
成牧看着她熟悉纤细的背影,多少个日夜,他就这样注视着她。直到,她保护了他所在的组织,被异化生物杀死。然而,这仅仅是一切的开始。在衆目睽睽之下,她受伤的身躯开始重新生长,直到——好像什麽都没有发生过。
有人动起了心思。只要把这样特殊的人,送给圣地,就能够获得圣地的永久居住权,再也不用流浪,担心自己下一秒是否会被异化生物杀死。
十八岁的成牧,看着一切发生。
他们哄骗着她,在到达圣地的第二天,她杀死了除他外的所有人,离开了那里。
他不敢暴露什麽,恐惧那样可怖的事情再度发生。他沉默地收回目光,看向不解的覃娇。
“认错人了。”
他声音微哑,“我先走了,还有事没处理完。”
覃娇看着他莫名其妙,目送他离开后,随即抛之脑后,高高兴兴和大家坐到了一块喝酒。
成牧只是一个小插曲。
路鸣阳的视线一直落在林漪身上,如果不是她苍白的脸色,他几乎要认为刚刚看见的都是自己的幻觉。
大明和光世已经用瓶子玩起了游戏,其他人被迫加入了这场真心话大冒险。
“臭光世,你完了你!”
游戏输了大明,刚刚被光世惩罚喝了五瓶啤酒。但他可不想玩啥子大冒险,还好,瓶口指向了光世。
“嗯……”
大明沉思了一会,拍手说:“说真心话,你是不是暗恋纪绯!”
光世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无语回答:“没有。”
“那你暗恋谁?上次你说梦话,可嘴里一直嚷嚷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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