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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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方一比,187cm身高,快要14o斤的自己就像一个魁梧的壮汉。
温立秋不由自主多注意了对方几次,突然就看到了某个让他觉得非常不适的画面。
……
“累死我了,站了这么久,脚都要断了……鞋是不是有臭味儿了?”
“不行,我穿不了了,你去给我拿双新鞋过来”
他把从自己脚上脱下来的鞋,直接递到了女助理的鼻子前,然后在助理皱眉的一瞬间,嫌弃地把鞋扔到了地上,人坐到了旁边的沙上,将脚也盘了上去,再不愿意下地。
……
温立秋听过这个圈子里一些艺人明星会耍大牌,会折腾身边的助理,还有一些相关的工作人员,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还能亲眼看到这么离谱的,把自己的鞋脱下来让人家小姑娘闻味道……他都想套人麻袋拖小巷子了!
不是想打人,就是想替人出个气。
也是在同时,温立秋做了一个决定,《一个抢匪》的剧组他一定要去关注一下,不管向明知要演哪个角色,他都要去给人搅了。
套麻袋拖小巷子不太可能,但是把人从这个剧组里搞出去,他觉得自己还是有这个能力做到的。
像这种人要是火了,成功了,还不知道会怎么变本加厉呢。
第4o章
向明知:“???”
他不认识温立秋是谁,但在《梦·镜2》的试镜时,他就见过对方。
完美身高,加上一张十分有辨识度的帅脸,他想要记不住都难。
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胖了点。
向明知第二次见到温立秋,没想到又是试镜,有一瞬间他对比了两人,想要看看两人是不是戏路撞了。
不过还好,两人就不是一个类型。
才刚消下去了一点敌意,向明知一抬头,就现温立秋看他的眼神反而带上了嫌恶。
他做什么了吗?
神经病吧!
向明知又翻了一个白眼,把视线转开了,这种他连名字都叫不上的透明18线,他搭理他,都是给他抬咖了。
《王朝三十年》,温立秋和向明知试的是同一个角色,不得宠的皇子之一,生母是一个同样不得宠的妃子,外家只是京中小官,毫无助力。
他上有兄长,不是皇后所出,就是贵妃之子,下有兄弟,不是母亲得宠,就是本身惊才绝艳。
比妈比不过,比外家比不过,比自身,也同样比不过。
这就是一个夹在缝里的可怜皇子,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长得好看,然后他的处境让他话不敢随便说,笑不敢随便笑,日子一久,就成了京城里有名的木头美人。
无趣得很。
美不美人,温立秋没办法去演,反正他就长那个样子,但是那种被逼无奈,什么也不敢做,被束缚在那里的感觉他可太懂了。
当时在邹拯手下,不就是这种感觉吗?
尽人事,听天命。
温立秋的试镜感觉还不错,没有什么太大的失误。
这一次,向明知的试镜顺序排在他的后面,他出来时,对方还在等。
温立秋去找于奕鸿,在穿过等候区的走廊时,先遇到了向明知的那个助理小姑娘。
明星助理这份工作,听着好像能近距离接触光鲜亮丽的明星,是一件很不错的活,然而看很多明星助理的吐槽就知道,这不是一个什么很好的活,遇到的是正常人也就算了,万一遇到个脑子不太好的,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工资给的低,还不把助理当人看。
和被当成奴隶和丫鬟使唤相比,又累又忙都不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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