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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没完全后爱 徒手吃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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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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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腕骨上的盘绕的青色血管清晰可见。

  盛初回过神来,秦笛才放开。

  “我这张破嘴,”

秦笛给自己嘴巴来了一下,“咱不说这个,你肯定饿了,干饭吧!”

  外卖拿了上来,盛初勉强喝了几口高营养的鱼汤。

  秦笛算是小有名声的流量,住的地方是公司单人宿舍很安全,但是也因为这样,没有多余的床。

  盛初不可能鸠夺鹊巢,无论秦笛怎么说,他都不肯睡床。

  秦笛哄劝无果,自己进到卧室去了。

  盛初躺在沙上放空自己,无意识地就想到了那只大猫。

  即使刚刚被科普了妖族,但是盛初亏是觉得那只大猫绝对不会伤害人类。

  回忆当时的情景,盛初竟然奇异般内心平静了下来。

  入冬了。

  这天早上,天空灰蒙蒙的。

  厚重的云层像是裹着惊雷,蓄势等着破开一道裂缝。

  天气预报提示将有暴雨。

  盛初喝了一口热豆浆,手指缩到毛袖里。

  谁也没想到,市中心的高级公寓的中央空调会突然出故障。

  秦笛出门跑通告,盛初一个人抱着小暖炉窝在沙里,指尖翻飞,划着房子出租广告。

  捂了十几分钟,手心才回暖,一条短信就到了盛初买的手机里。

  【海城中心顶层一层似喙私房菜,初见。白燃白先生。】

  第3章第三章

  这一天,盛初也就收到盛家拿来的保证书,有盛老爷子的印章。他将东西收好,放到自己的贴身小钱包里。

  盛初和秦笛身高相似,秦笛壮一些,大部分的衣服盛初都能穿。

  他带来的衣物全都是日常着装,这种情况,他必须要稍微走心一些。他已经和秦笛打了招呼,会借用一套衣服。

  秦笛的衣服一般都是比较张扬的那种,就如同他的性格。

  盛初好不容易才从中找到一套相对内敛的款式。

  浅灰色外套配上深蓝色高领毛衣,盛初冷白皮被衬得更加的分明。

  他的头身比例很好,因为脸很小,所以一米八的个头却看着有一八三或者一八五的效果。

  都是轻奢品牌,毛衣是纯羊毛授粉贴合皮肤,很软和,让他多了一点点的微妙的亲和感。

  头他没有去管,是很自然的状态,然后稍微涂了点润唇膏和润肤乳就往外走。

  盛初下了楼,撑着伞站在雨中的路边打车,立在哪儿像是一根墨竹。

  当他收掉伞进入出租车时,司机先生的目光就定在他的脸上,表情淡淡的,有些泱泱的,零散的刘海被他拨弄开一些,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缱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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