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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粒暴躁情种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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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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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对至死不渝的鸳鸯。”

金甚缓缓在椅子上坐下,“一个终身不娶,一个是不是还准备殉情了?”

云同辉笑意淡下去,恢复面无表情的神色。

“有一个问题,我这么多年来不问因为我觉得丢人,但我真的不明白,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一个园丁的儿子,呵。”

金甚冷笑,“难道贫苦一生就是你想要的生活?你确定你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跟着他吃得起苦吗,你跟了他,怕是早三十年就就已经悔的肠子都青了。”

云同辉撇过头。

两相无言。

许久,金甚站起身,朝病房门走去:“我认输,还你自由。恭喜你云同辉。”

“阿铮马上谈婚论嫁了。”

云同辉一句话让他定在原地,“你这一辈子没为他做过什么,麻烦你不要在这种关键时候拖他的后腿。”

过了很久,金甚说:“那等阿铮把婚事办完吧。”

说完不再留恋,拉开病房门,大步流星离去。

金锦吴勤与金铮看他出来,齐齐站起来,他却不理,视若无睹地走过。

金锦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忽然有点难过,扭头对弟弟说:“阿铮,爸爸好像老了。”

第112章

等云同辉静养完毕,繁忙的沈家和更加繁忙的金家又继续过了几天这家有空这家没空碰不上头的日子。

到了十一月下旬,这顿好事多磨的饭终于成功安排上了。彼时天已经彻底冷了下来,落叶飒飒,寒风携带着空气里湿润的水汽,无视厚厚的衣衫,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

车厢里的温度在空调的运作下温暖如春。

沈耀荣开着车,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座的沈何启。已经深秋了,X市虽身为人们印象中“四季如春”

的江南城市,事实上秋冬季节冷起来是实打实的狠。沈何启低着头玩手机,十指飞快地打着字。她人瘦,很畏寒,但每年冬天宁可冻得发抖也绝不肯多穿衣服。此刻也不例外,散开的黑色的羊绒外套里只罩着一件白色毛衣,低领,露出雪白的脖颈。

想到这一趟出行的目的,沈耀荣喉咙蓦的有一丝哽咽。从沈何启出生后,当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个女孩儿,他就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要要将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沈何启下月就满24了,这么多年,这个思想准备他竟还是没做好。

他不想在妻女面前展现这一份软弱,只是心头的不舍和难过实在无法消散,只好病急乱投医啰啰嗦嗦地和沈何启搭话:“怕冷为什么出门又只穿着一点衣服?“沈何启从手机屏幕中抬起头,确认了父亲是在和自己说话:“到处都有空调,又不用到外面去,穿那么多干什么?”

“那下车那会呢?”

“就那几分钟……”

她嘟囔,又把头垂下去看手机。

沈耀荣又说:”

待会当着金铮爸妈的面,可千万不能像在家里吃饭一样挑三拣四这个不吃那个也不吃。”

沈何启再次抬头,对父亲的不放心颇有微词:“我都跟他家人吃几次饭了,从来没出过岔子。”

“那说明你是可以好好吃饭的,但是偏偏要为难爸爸妈妈。”

“那是因为我在你们面前不用假装。”

沈耀荣不说话了,这话听的,心里很受用。

两家碰头的地点选在金铮生日那天去的十二月。餐厅还是一如既往的诗情画意,服务员还是那么年轻漂亮优雅端庄,即使是在室外,也仿佛感觉不到寒冷似的只着了薄薄的旗袍,腿侧高高的开叉间露出美腿。与夏天唯一不同的是短袖换成了长袖——聊胜于无。

包间里,金家夫妻俩和姐弟俩已经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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