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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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昼叶举着绿舌头,回去找魏莱说这件事,魏莱和徐子豪疯狂地拍桌大笑。
“哈哈哈哈陈啸之快凉了——”
魏莱笑得眼泪都要喷出来了。
教室正好是中午午休,一群十四五的弱智男孩在后面拿着扫把学习日本刀法之拔剑出鞘,乒乒乓乓的。沈昼叶在这背景音中迷惑地举着冰棒,问:“不是,为什么这个故事的女主角变成了外校校花?是我的转学生身份不能满足看客了吗?男主角还是那个男主角,为什么女主变了?”
过了会儿沈昼叶又不太开心地补充:“就算传桃色绯闻,也是我和他传啊?我还活着呢——”
魏莱对着沈昼叶的脑瓜就是一巴掌:“你有点数好吧。陈啸之一天到晚对你拉着张脸,路人为啥会传你和陈啸之?光‘我还活着’有啥用?”
“……,”
沈昼叶被说服了:“魏莱,你说的有道理。”
魏莱补充:“补药碰瓷。”
沈昼叶一抬手:“对不住!是我太把自己当个东西了!”
徐子豪在一边笑得捶桌。
“不过他为什么还不来啊?”
徐子豪抹着眼角快乐的泪花,问。
魏莱想了想:“不晓得,我昨天看他活蹦乱跳的。”
他们三人小组又是一阵快乐的大笑,沈昼叶急忙补充道:“他们医院病床那么紧,一床难求,他不出院,肯定是医生觉得不可以啦。”
徐子豪叹道:“还不出院呢!”
沈昼叶安详地啃完了一支冰棒,接着就被潘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语文办公室里有一个警察,警装笔挺,看样子等级不低,那警察叔叔看到沈昼叶先与她握了个手,然后表明了来意:
“小姑娘,我来带你去做个笔录——顺便指认一下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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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昼叶是本次案件主要的目击证人,也属于众多受害者之一。
她对打官司和法律其实懂得不多,以她的印象和浅薄的知识,她一开始以为这件事会是两个律师上法庭打架,或者那群混混赔钱蹲号子了事。
可是那天下午发生的一切证明了,那件事显然不打算以一个普通事件结尾。
——它隔了三天才传唤沈昼叶的原因,是因为它成了个刑事案件。
检察官正准备以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对那群混混提起公诉,其中敲诈勒索罪是主体,取证困难,因此那检察官从沈昼叶处问了不少信息,并全数记了下来,显然是打算搞个狠的。‘敲诈勒索’这件事为什么会被刨根问底,沈昼叶不得而知,但是有可能和陈啸之的父母有关。
沈昼叶从公安局出来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十月的太阳仍嫌毒辣,她一出来就觉得晒的要命,用手掌挡了下脸,发现自己的手指肚儿被阳光映透了,红莹莹的。
路边泛黄梧桐被凉风吹拂,斑斑点点的光落在石砖上。
下午三点,此时回学校已经不太合适,毕竟回去也听不满一节课。
沈昼叶只花了两秒钟就下定了决心——她掏出自己的小钱包,在街边水果摊上称了两斤又红又青的山东冬枣和红心蜜柚,挎着自己的书包,坐公交车去了军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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