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请你去一趟高家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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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27年,天启七年,陕西,澄城县。
高初五带着三个高家的年轻人,走进了县城的大门。
四人都是从没出过村的土包子,这一路从高家村走过来,足足三十余里路,全靠嘴巴甜,在路上见人就问,几次走错了路都靠嘴巴问了回来。
走进县城大门时,日头已经挂在天空正中间了。
午时,最热的时候,室外气温高达4o度,四个年轻人热成了狗,垂头丧气,没精打采,整个人轻飘飘的。
“初五哥,要找师爷,就得去县衙门吧?我好怕衙门!”
“听说知县老爷吃人不吐骨头。”
“那些衙役也一样吃人不吐骨头,好可怕的。”
三个年轻人都怂得不行。
高初五也怂,平生没离家过十里的土包子,第一次进县城,早已经被县城的那些“高门大院”
给吓着了,整个人都带着点哆嗦呢。
他伸手进自己随身携带的干粮袋子,捏了捏袋子里的大白米碎块,这是出村前,村长塞给他们以备不时之需的,一人袋子里装了五块碎米。
摸到这个,他才定了神:“怕个屁,我们有天神大人撑腰。”
三个年轻人听到天神大人四个字,倒是精神一振,胆气稍稍回流了些。
四人拿出甜嘴巴,见人就问路,在路人的指引下,终于走到了县衙门前。
刚到县衙门口,就看到了一幅不和谐的画面。一个中年男子,白面无须,身材微身福,穿着一身长衫大褂,正在衙门面前大声哭喊:“县尊大人,求您不要赶走小人,小人一向为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您怎么能说不要我,就不要我的呢?您这个就叫做【兔死狗烹】。”
他说到最后四个字的时候,语气加重,神态夸张,一幅傻乎乎的模样。
守在县衙门口的官差摇头道:“三先生,你就别在这里哭号了,县尊大人说了不要你,就是不要你,你再在这里叫唤也没用的,小心惹恼了县尊大人,把你拿进牢里,那不是更惨?”
他们这两句话一说,旁边的高初五眼睛就亮了:“你们听到了吧,衙役叫他三先生,这个人应该就是村长说的,县令老爷的师爷,三十二。”
另外三个年轻人大奇:“师爷在哭,好像是县令老爷不要他了?”
高初五:“管他呢,我们只需要把他请回去就行了,盯着这家伙,一会儿他走进小巷子,我们就去请他。”
他从身后拿出一根大木棍,这是来县城的路上捡的。
三十二对着县衙门一阵哭号,但毫无用处,县令张耀彩早就烦他了,不论他怎么哭号也不为所动,还派了两个衙役出来,对着三十二一通乱打,打得他鼻青脸肿。
这家伙挨了打,也知道县令心意已决了,长叹一声,离开了县衙门,顺着长街走了一段儿,再一拐,钻进了一条小巷,想抄近路从这条巷子回家。
没想到刚在巷子里走了几步,就见前面出现了一个年轻汉子,手上拿着根大木棍,三十二吓了一大跳,赶紧转身,想向来路跑,却见背后也有三个年轻男子,堵住了巷道这一头。
三十二这一惊非小,眼光在四个年轻人身上一扫,马上判断出来,四个穷泥腿子,他赶紧举起手,飞快地道:“不要打我,我是站在你们这一边的,拼命征税的是县尊大人,和我无关,我……我还一直劝他不要征收重税,这就叫做【为民伸冤】。”
高初五憨憨地笑了笑:“呀?原来还有这种事?”
三十二飞快地道:“真的,我就是因为替你们说话,才被县尊老爷赶了出来,不再录用我的,这就叫【顶踵捐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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