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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葬礼与病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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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白——这副对联对二叔来说意味着什么,那是几十年的手足之情。

当二叔写下第一个“埋”

字,席风就认了出来。

这笔迹,这横竖撇点的走势,与那日在杨家祠堂里见到的一模一样。

祠堂里的两座雕像旁边各自书写了一副对联,还有正厅门额上“仰不愧天”

的题字。

当时席风以为这是某位杨家先祖留下的墨宝。

没想到,却是二叔的手笔。

席风在大学四年,一直有暗中练习毛笔字的习惯,在一众同窗中也算小有成绩。

然而在二叔面前,他却惶然地不敢动弹。

那种感觉,就好像无知的愈民,看着神在造物。

他的手指究竟是如何构造的,竟然能将一支普普通通的比用得如此神奇?

他究竟经历过什么,笔下才能养就出这样奇妙的意境?

落笔,如同暗中潜入,不声不响。

荡漾,笔锋像一团灼灼的黑火在纸面燎过。

提笔,他不用眼,却知道佳作已成。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吾弟千亦,生前你见过多少次为兄纵情撒墨?

这句诗,我赠与你,你切要收好。

今日是你的出殡之日,且留着——黄泉路上去看吧。

歇了手中笔,二叔直起弓着的腰板。

他的一只眼睛是一个洞,另一只眼睛清澈如井——却依旧看不见东西。

但嘴角勾起的弧度偏偏让人觉得,他看得见,他什么都看得见!

他看得见这副联——那是弟弟千亦生前最爱的诗句!

他已然无心江湖,但杨家身在江湖,而他的心——在杨家。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狗的地方还有狗的江湖。

谁又能真得退出江湖?

席风在一旁静默地注视着。

二叔早已收笔,而他却痴痴地忘记了抬手。

同样是耍毛笔的人,二叔给他的震撼实在太大。

他的风格很难用现有的知识去类同:

你无法说,他的笔法像颜真卿或是柳宗元或是怀素或是别的什么人。

他穆宏万就是穆宏万,这就是只有他才能写出来的字。

而往往那些足以引领一个时代的大家,身上都具有这种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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