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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瞩目(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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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万人的命和他自己的命,李启会毫不犹豫的选自己的。

所以,在处理这块有可能有风险的金子上面,李启不会因为那么一点可能性就去丢给别人,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

如果真解决不了,那再说吧。

“咱们先去买衣服,然后再说。”

李启没有多说什么,先带着沈水碧买衣服去了。

这一次,李启准备换两身衣服。

一身赶路,一身见人。

总不能随时随地都穿这身麻布衣服,便宜是便宜,却做不了大事,看起来更像是土人。

虽然他确实是穷鬼就对了。

以后,他肯定是要做其他的事情的,甚至可以和其他祝人一样,参加大型祭祀,举行宗教活动,和各种人物接洽,必须得有一身好衣服。

费了一番口舌,花了整整三千钱,他给自己和沈水碧都买了一套很精神的棉布衣服,大体是棉布的,但外面也有一层绸缎做的花纹,这种衣服,一般都是中产之家才能穿得起的了,而且大概是家里最好的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已经不能算寒酸了,哪怕是穿出去参加宴席,也最多算是“不那么富贵”

李启还又花了两百钱,买了一套普通的,市井人穿的粗布衣服,不那么体面,但也没麻布那么简陋,至于麻布衣服,经过了山林生活和好几次作战与捕猎,已经有些破损了,在野外穿穿就好了,反正不心疼。

两百钱,以前花起来可心疼的不得了,但现在,居然感觉那么便宜?

果然,有了本事,就是好挣钱啊。

仔细把绸缎衣服收好,再换掉那身麻布衣服,穿上粗布的市井服装,李启换行头的计划就算完成了。

绸缎衣服只会留到需要的时候才穿,毕竟这一件就要一千五百钱,太贵了。

而沈水碧,则直接换上了绸缎衣服。

没办法,人家无垢之体,灰尘不染身的,她现在身上那身麻布,没换没洗,可穿到现在都还是新的呢!

只要不是强行撕毁,她的衣服穿多久都都不会脏,不会旧,更别谈磨损这种事情了。

让李启不禁感叹,道门的所谓山中无岁月,就需要这种能力才能完成吧?

不然天天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诸多俗事困扰,怎么才能山中无岁月呢?

唯有达到沈水碧这种二次元美少女的程度,才能真正在山中蹲一百年却依然仙气飘飘,俊逸出尘啊。

李启这边想着,沈水碧那边也换好衣服出来了。

然后,买衣服的裁缝瞪大了眼睛。

“龟龟,这姑娘……可真俊。”

裁缝愣了愣神,没忍住,喃喃说道。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顾盼遗光彩,呼吸气若兰。

须臾之间,美貌横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皎若明月舒其光,眸子炯其精朗兮,了多美而可视。

无妆粉薄,却眉眼之间,一寸横波惹春留。

从粗麻布衣服,披头散,换成了现在这样的绸缎衣裙,再梳整齐了头,这样走出来的沈水碧,仿佛是让整个裁缝铺都光亮了几分。

李启一拍脑袋。

长叹一口气。

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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