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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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声。
安静了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口道:“其实我刚被送到这里来的时候,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准确来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程蔚朝一愣。
孟此霄的神色却很平静,想着当年的事。
之所以不记得,身体原因和心理原因都有。
当时警察说,是一对野外探险的夫妻在河边发现了昏迷的他。
那时他年纪那么小,脑袋受到过撞击,又高烧好久。
就算醒了过来,整个人的意识并不清醒,反应也很迟钝,无法回应任何人。
只要警察一问记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家住在哪、家人有谁,他的应激反应就极其严重。
反馈到身体上,甚至会心悸、休克,极其排斥对过往记忆的追寻。
于是,他们把他送到了孟院长这里。
孟此霄还记得当时的感受,因为对过往一片空白,所以麻木、茫然、好像与这个世界完全隔绝。
直到孟英站在他面前说:“有天、有云,还有诗,就叫此霄吧。”
他那时候其实是完全失去了对外界的感知的,他只能看见对方的嘴在动。
在说什么?什么意思?
直到他听到了云。
云……
云好像很好。
程蔚朝伤心道:“要是没有想起来就好了。”
上次露营的时候,对方说起过那层层的高山和没有色彩的村庄,明显是有记忆的。
孟此霄淡笑了下:“院长也说过类似的话。”
那时,孟英感叹的是,不记得也好,以后就只往前看。
因为警察推测过,他有过一段很不好的过往。
可是上天并不怜悯,过了很久后,他还是渐渐地想了起来。
还不是一次性来个痛快,像是钝刀割肉般,片段式记忆持续缓慢出现,拉锯的时间线极长。
在完完整整的恢复时,他已经在北市了。
孟此霄伸手揉了揉程蔚朝的脑袋:“其实记不记得起来没什么区别。”
因为被钝刀割久了,早已习惯。
他身上一直都觉得很疼,就算什么都不记得也疼。
有些记忆大脑会遗忘,但身体还记得,如跗骨之蛆般。
唯一的区别是,后来他知道了为什么会疼。
但这些不太好的,他不想让程蔚朝详细地知道。
程蔚朝像哄小孩子般道:“有新名字也好,以前那个坏名字我们不要了。”
然后就轻轻挨了一下,程蔚朝一脸懵地看向孟此霄。
孟此霄平静道:“我很喜欢我原来的名字。”
“啊?”
程蔚朝有些惊讶,有那么一段经历,他还以为对方再也不想和过往的东西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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