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等他斯文败类掉马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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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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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给我机会当司机才是。”

三人一起去停车坪,路上宋怀靳问,“你们刚才听庞鸿儒先生讲座?”

“是的。”

宿碧点头,想到庞先生讲的那些,脸上微微露出笑意。

宋怀靳说,“似乎不少青年人都喜欢他。”

“庞先生学识渊博,口才也好,观念也很新颖。我很敬佩他。”

谈到这些,宿碧倒容易放松下来,本想说庞先生观念新颖合时宜,但她对国情局势并不太了解,“合时宜”

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这时说出来也许会显得卖弄,也不算她自己的观点。

邓书汀接话道,“对呀对呀,时局的确需要庞先生这样的人,无怪乎受大家欢迎,我也去挤过礼堂听过几次演讲,实在很振奋人心。”

宋怀靳单手插兜,听了偏过头问宿碧,“想见一面吗?”

宿碧没反应过来,愣愣看着他。

“我正巧与他是旧识,如果你愿意,我倒很愿意做介绍人。”

作者有话要说:  相信你们也看到了文中被屏蔽了两个字……

然后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手、狗到底是啥,百度之后发现是洋、狗和手、枪的统称……厉害,拓展知识。我真的晕倒

让我们用顿号生存下去吧!

☆、第4章

宿碧没想到他竟然与庞先生认识。

她立刻摆摆手,耳尖都泛了红,“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敬仰而已,没有想过见面的……”

假如真的见到了庞鸿儒,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真不见?”

他仿佛起了玩笑的心思,追问。

宿碧点点头,又抬手把头发别在耳后,这一系列小动作后才又不自在的看了宋怀靳一眼。四目相对,她脸又红了些。

实在是很英俊的长相了,眼镜更添斯文。这样一个男人走在她身侧,隔得这么近,宿碧根本无法放松下来,心口也如鹿撞。

走到车前,又很绅士的替她们拉开车门。

因为邓书汀家离立华大学更近,因此先送她回了家。邓书汀下车后,他没急着发动车子,而是问她,“要不要坐前面来?”

她看着他,竟然没法开口拒绝。最后忍着脸颊热意点点头,换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他开车也很赏心悦目。手松松握着方向盘,如果因路况停了车,多半会把手臂搭在打开的车窗上,另一只搁在方向盘上的手指尖有一搭没一搭的点着。腕表又露出来,袖口也透着考究。

再小一些的时候,宿碧只见过穿长衫的男人,一身文人清高气质,有些男子还很瘦弱单薄。后来也见过许多西装革履的人,但似乎没有一个像他穿起来这样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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