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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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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笙:“我那时不懂事嘛,现在没关系了,如果你和妈妈觉得寂寞的话……”

季爸爸马上表忠心:“不用啦,爸爸和妈妈有你了。”

季笙:“不是啊,爸,你不是小时候一直说想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的吗?”

季爸爸立刻说:“那都是逗你玩的,其实爸爸有你就满足了。”

季笙:“不是啊,爸爸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你说……”

季爸爸头顶冒汗,再三保证都是儿时戏言,爸爸还要上班,先挂了啊。季笙拿着手机百思不解,以为的强力队友怎么倒戈的这么快?姚东海:“吃花生不?”

☆、“教授,是我一个同学来看我了,是,是,我今天就不过去了,好,好,那您忙……”

秦风挂了电话,站在路口茫然四顾,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到现在也摸不起实验室的边,司邦毅一直给他脸色看,老教授却只会和稀泥,他看得出来,老教授也不是那么实心实意的要带他。他跟他原来教授的同学情谊也没多少,肯收他过来,留他在农大混个文凭估计就已经算是够给面子了。也是他没本事,人家凭什么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比起他,老教授当然会更向着他自己的学生。秦风不想在学校里无所事事,就编了个理由出来。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却不知道该去哪儿。突然,他看到一个眼熟的女生站在路边阳光底下笑盈盈的发餐巾纸。他定睛一看,确实是宋阳的女友,叫……季笙。四月中旬的太阳已经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却穿什么的都有。心急怕热的短袖已经上身,不敢脱衣服的也有穿鸭绒服的。季笙站在大太阳底下,浑身暖意融融,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确实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连衣裙的搭配,脚上一双小皮鞋,披肩发戴个棒球帽。帅气又可爱,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里的餐巾纸和传单发得还是相当快的。她今天是最后一次干这个活,因为她已经找到另一个更稳定,钱更多的打工了。因为正在备考四六级,就接了一个家教英语的活,陪一个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练练英语口语,再讲讲卷子语法什么的。一边自己复习,一边还能赚钱,何乐不为呢?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半,一小时二十块,所以一天五十,她一周干六天,那就是三百(⊙﹃⊙)季笙发现这钱是真不好赚,而且赚钱容易上瘾,站街边发发传单两天一百,这么一来想想她浪费了多少时间?少赚多少钱?她这么跟姚东海她们说,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说“财迷!”

其实季笙还是想过的,她今年就上大二了,大三要考级,大四要找工作或忙考研。真想打工,还就是大一大二时间充裕。既然这样,她更不能浪费时间了(撸袖子)“你不是宋阳的朋友吗?”

一个男人在旁边笑着看她。季笙打量这个人,想了一会儿才记得好像认识,“秦师兄?”

秦风一下子笑了,“怎么这么辛苦啊?打工呢?”

“嗯,打工。”

“怎么不去找宋阳玩?”

“他忙呢。我也忙啊。”

季笙对这种只见过一面的“熟人”

不是很有谈兴,敷衍过去就算了。秦风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又试探了句:“你们都多久没见了啊?他搬出学校了,你知道吗?”

“知道,他给我说了。”

季笙见他好像想问个没完,干脆拿了包餐巾纸塞给他,“师兄拿着用吧。”

秦风拿着餐巾纸匆匆离开,季笙这才松了口气,继续发纸巾。中午吃饭时借着碰到秦师兄的机会给宋阳打了个电话。“碰见秦风了?”

宋阳也很吃惊,“你在哪里发传单啊?”

季笙:“就建新大厦旁边那里。”

“别干了,多辛苦啊。”

发传单是体力活,宋阳有点小心疼。“不发了,今天是最后一天,领了钱我下回就不来了。我又接了个家教的活。”

季笙说这活是很辛苦才抢到手的,初一的学生也不会学太深,就练练口语写写题讲讲语法,这钱不要赚得太容易。宋阳听说她要考四六级,问她买书了没,没买的话他把他的书给她:“就是上面有我划的道道标的东西,还有几套卷子和练习题,你要就都给你。”

“要啊,要!”

季笙马上说,“等下周我闲了去找你拿!”

秦风从宋阳女友的话里听出来,宋阳最近并不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但他没有写论文,租了房子,从学校搬出去,神神秘秘的是干什么?周四,他在自习室又见到了宋阳。他走过去,发现宋阳正在埋头拼命的写论文。“嗨。”

他拍了下宋阳的肩。宋阳回头:“哦,师兄啊。听说师兄同学来了,有机会一起吃个饭啊?”

“忙你的吧。”

秦风放下书,坐下说:“写论文?”

宋阳打了声招呼还继续埋头写着,秦风拿他的平板看也不管。平板上有大纲,秦风看得出,这篇大纲中规中矩,没有出格的地方。但同时也没有特别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老教授布置给宋阳的题目就看得出来是打算放水的,只要写得差不多就能让他过。“写到哪儿了?”

秦风问。“刚开个头呢。下个月就要交了。”

宋阳十指如飞,此时也只是起个草稿。论文要改上几遍,他写完初稿后还要拿去找老教授讨论。昨晚老教授打电话问他写得怎么样了,宋阳才发现他还没动笔。他打算这周周末把它给赶出来。“对了。”

秦风听到宋阳嘀咕了声,保存了下后掏出手机语调温柔的给女友发了个消息,说他这周末要赶着写论文,可能没办法给她送书,如果她也没时间拿,不如他给她快递过去?秦风笑道:“就这么两步远,还用快递?你要给她送什么书?不多的话我有空帮你送过去。”

宋阳犹豫了一秒,还是回绝道:“一些书和卷子,不少呢。还是快递吧,也就几块钱的事。”

秦风也没坚持,仿佛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就走了。周五,秦风早上先到学校来了一趟,在自习室门口张望了下,看到宋阳已经坐在里头了,去食堂买了杯咖啡给他,说了两句话,知道他今天一天都会在自习室赶论文。“那你写吧,我跟同学说好带他去逛逛,晚上一起吃饭?”

秦风拍拍宋阳的肩。宋阳打着哈哈:“再说吧。”

最近老教授对实验室之间的气氛已经越来越不满了,好像有点后悔把秦风招来,他实在害怕秦风最后再求他去说情,不太想再跟秦风近乎了。秦风看出了宋阳的冷淡,这个态度很伤人,但他却无能为力。他匆匆离开学校,坐公交车来到宋阳租住的小区。这里小区的门卫并不严格,秦风自然大方的走进去,门卫就当他是这里的住户。因为小区里挨着好几个大学,租房子的人很多,门卫早就习惯生人进出了。秦风早就打听出来宋阳租的房子在哪里。早上九点多钟,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没有人。他走上楼,没有听到狗叫。可见这一幢楼无人养狗。宋阳租的这家是老房子,装着老式的防盗门,就是铁栏杆式的。铁门上方的铁丝网撕开了一条缝。秦风有点犹豫,想了下直接把手伸进去,打开了这扇门。他松了口气。这种老式的防盗门他以前也用过,知道很多邻居都不会多一事把它锁上,都以为里面的门锁了就行了。里面是木门,锁是普通的黄铜锁,锁芯是新的,似乎是新换的。秦风带了把大螺丝刀,用力一别就把这门给别开了。他以前的邻居也被小偷摸过门,这种老门虽然会换锁,但其实老门本身已经松了,可以轻松的把锁舌别出来。进去后,他从里面把门再锁上,然后套上一次性的脚套,戴上手套开始找电脑在哪个屋。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宋阳一个人租了两室一厅的大房子,但他自己却住在小屋里,大屋和客厅没有家具,只摆了很多普通的植物。他在里面看了一圈,实在看不出哪一种植物有什么特别的。——就算他在进行什么实验,样本数量也太少了,不起作用啊。秦风草草看过一遍,分不清有什么不一样的,干脆转头直奔摆在小卧室桌上的电脑去。电脑是台式机,他试着开机,发现是锁着的。他没有多耽误时间,直接把机箱拆下带走。临走前,为了伪造让人认为这是小偷进来偷东西,他把床和衣柜都给翻了一遍,还踢翻了几盆花。宋阳摆在电脑桌旁的一盆雏菊也被他抓住扔到地上,花被他给拽出来。“嘶!”

秦风倒抽一口冷气,手心到手腕好像被割了一下一样,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正往外渗血珠。他看到一片叶子沾上了血。虽然不知道雏菊的叶子会这么利,他也只能匆匆把这叶子抓下来,随手塞进兜里带走。如果他的血留下来,可能就会被警方发现了。最后他抱着机箱走出小区大门。这是组装机,不是什么名牌,何况现在就算有人偷也只会偷笔记本手机之类的。所以没有什么人拦他,路上也没有人觉得他抱着一个机箱有什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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