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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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司所记》有记载,“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曰,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姊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曰一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与其受这种侮辱,不如自我了结死的干脆。为什么每每抄家灭族的时候,女眷总是排着队的上吊,并不单单为了迎合程朱理学的贞烈学说,“每一日一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
,还不如死了呢!
成祖之后,教坊司的使命依然继续着,只是继任子孙多温和,没有这种专门侮辱人的“看守”
,不过是充入教坊司,卖艺卖身,听天由命。
且教坊司乃是官妓,官妓管理严格,无法轻易从良。妓女中有能赎身的,一是赎买,由鸨母定下卖身银子,有银子就能赎身;二是放良,有官府出面,放归户籍,便是良民。可惜,政治犯属于“遇赦不赦”
的范围,柳娘就属于政治犯。
别看什么秦淮八艳名声之大,可在明朝前期妓女地位之低贱,难以想像。官员不允许嫖妓,也不允许嫁娶与良民,一旦发现,“杖八十,离异”
。也就是说,无法通过婚姻这条路改变出身。
这教坊司的红绸红缎,都是女儿们的鲜血浇灌而成的。
柳娘如今十岁了,生得好,鸨母一眼就看上了,培养两年就是一颗摇钱树,这才出手救她性命。柳娘这能庆幸如今景泰皇帝不是斤斤计较之人,柳父寒门科考出身,一个郎中也并非位高权重。事情过了就过了,不会有人再来找茬。若是出现“方孝孺妻女,争相来嫖”
的场景,再热爱生命的柳娘也觉得,死了干净,省得手零碎折磨。
柳娘怔怔看着自己的三寸金莲沉默不语,就算要逃出去,这样一双脚也跑不远,必须谋定而后动。
柳娘还没想清楚,没就吱呀一声开了。
身着大红色衣衫的鸨母款款走了进来,不是影视剧中丑化或者也是种妖魔化的形象,鸨母也是官妓成长起来的,一举一动风情万种,徐娘未老。
“姑娘,醒了就起来吧。进了这里,一举一动就不由人了。咱们这儿官家小姐虽不多,但也不少,她们能活下来,你也能。”
柳娘小心站起来,这三寸金莲踩在地上不易着力,但可能是裹久了的原因,并无疼痛感。柳娘微微福礼,唤道:“妈妈~”
鸨母细细看她表情,不是“忍辱负重”
或者“羞愧难言”
,心中更添满意。识时务者为俊杰,而今教坊司并不做可以辱人的勾当,能活下来,谁又愿意去死呢。
“在这里不用多礼,我承你一声妈妈,自然在能力范围内护着你。只是你也知道,今时不比往日,很多时候我也无能为力。”
鸨母叹道。
“我知。”
“你叫什么名字?”
鸨母问道。
“既已沦落风尘,何必玷污先人名讳。”
柳娘缓缓走到窗边,推窗一望,前院一片灯火辉煌,隐隐能听到丝竹管弦之声。即便如此,天上的明月依旧皓月当空,人间的灯火不曾掩盖其光辉。“妈妈日后唤我明月吧。”
“也好,这个名字还无人用,你就叫明月。我让人送饭食过来,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早上,我再来叫你。”
晚上正是营业高峰,鸨母不能待太久,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不一会儿小丫头送来了饭菜,比在闺中吃得更好。
明月嗤笑,这算是打一棒过后的甜头吗?也是,教坊司这样的存在,只有用相对温和的手段做掩饰,用荣华、风光、虚荣或者缥缈的未来做引诱才能有人留下吧。成祖一朝只是特例,若所有官妓都如此,这教坊司早就死空了。
明月吃完了明显高等级的饭菜,在屋中来回踱步,适应着新身体。走得微微出汗之后,又躺在床上放下帐子,默默做了一组瑜伽,彻底放松身体之后才入睡。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鸨母才叫人领她去了前院。
越走越心惊,明月是打定主意要逃出去的,从后院走到前院才发现,自己高估了这个“残疾”
的身体。且院中偶尔遇见的妓女和龟公都有特定的打扮,妓女胳膊上系着红巾,龟公裹绿头巾,绿帽子的习俗由此而来。若是教坊司所有的衣服都这样,自己连浑水摸鱼的机会都没有。
明月走到前面营业的院子,高三层的小楼中间是表演舞台,台上鸨母和四个盛装打扮的女子正等着她。楼上还有不少形容慵懒、未曾梳妆的女子倚在栏杆上看热闹。
“明月,你来了,快上来。”
鸨母招呼着明月上了高台,笑道:“这是你四个姐姐红玉、盼盼、飘雪、文兰,是妈妈最得意的女儿。明月啊,你资质非凡,日后也会是妈妈最得意的女儿。你四个姐姐琴棋书画,各有所长,以挑一个跟着学,日后受用不尽。”
哦,意思是想把她培养成头牌?不知是不是有这样的潜规则,每家妓院怎么都有“四美”
,且都是按“琴棋书画”
的特长来分的,这样的场景在电视剧电影里看过太多,不管有再多人围观,明月都提不起半点儿紧张兴奋之感。
“妈妈让我学,我自然要学,只是不知这四位姐姐水平如何,还请展示一下,我心中也有个底。”
明月毫不客气道。
鸨母摆出这个阵势,一是为了下马威,二是为了拉拢讨好,明月的提议正中下怀。鸨母看明月对四大美人身上的锦缎衣裳、珠宝首饰看都没多看一眼,心想要给她瞧个厉害的震慑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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