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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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知道你还是荣大的研究生,刚好我也是,不过我是美术系,研一。我去见过你两次,你在研究学问的时候真的特别帅!青龙告诉我你是摆渡使,还让我跟着你和杨哥学习的时候我真的特别高兴,就有种终于能和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感觉,哎,那种感觉你身为明星肯定不知道。”
听了这么一通话,陆北还没什么感觉,杨絮先觉得有点不太好了,虽然这可以成为他们友好交流的基础,但是他为什么有种好像自己是被捎带的感觉?
不过不管怎么样,大美女是北哥的迷妹,这点还好,北哥对自己的粉丝一向很不错,那印象经营得可正面了。
陆北啧了一声,人家一姑娘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再拒绝。再说这位大美女看起来也确实有点本事,不像是那种会拖后腿的,打扮虽然偏年轻,但人家毕竟还是在校研究生,而且有这御姐的气场,说话也干脆利落,说不定比杨絮还靠谱。
左右就是带一段时间,全当多了个免费帮手。更何况人家还算得上自己半个粉丝。至于当初庄园的事情,倒真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在剧组里就是个无关紧要的角色,在哪拍对他来说都一样,那不过是男一号看中的地方。
“我跟杨絮一起带你,是不是出任务的时候你就会跟着我们?”
“是这样的,你们谁有任务的时候我就跟着谁。要是同时有任务我就得跟着杨絮,青龙说的。”
杨絮:……喂喂,能不能收敛一下你那失望的表情?
“行,那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有任务就联系。”
项蓉点头,笑着掏出自己的手机。
自打多了项蓉之后,陆北这边的办事效率确实高了很多,项蓉的表现比他想象得还要好。遇事沉着冷静,该动手的时候毫不含糊,法术用得也十分熟练,那个准头不比杨絮差多少。当然总体来说还是不如杨絮,但作为一个新人,这绝对称得上十分优秀!
《杏林芳华》拍摄进展平稳,直到这天,剧组里来了个众星捧月的大人物。
这是导演请来客串的一位当红明明,陆北也认识,因为之前那部他演小配角的戏,也就是借用项蓉家庄园的那部戏,这个男人就是主角。
一进来这阵仗一般人就比不了,经纪人不说,三个助理四个保镖,还有两个专门负责拿行李的,呼啦啦一群人都为他一个人服务。这派头,别说当红了,就是成名已久的一线明星也未必会高调成这样。
有些明星在快速蹿红之后,就会有这么一段膨胀到不认识自我的时间,这样的明显还不在少数。
孙盼争,二十四岁,正当黄金年龄。歌手出道,出道几年了,蹿红了有一年,这一年他没有出一张新专辑,而是迅速转型到演艺圈,当演员,接电视剧,毕竟现在的演员比歌手要好混。
他这选择也不算错,只是转型转得太过生硬。可能眼下还没什么,但会为以后埋下隐患。如今他参演的三部电视剧只播出了一部,因为角色是很讨人喜欢的深情男二,所以即使演技暂时跟不上,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关键是以后出演男一的另外两部剧上映了,或者不再饰演霸总角色,演技问题充分爆发,他的生硬转型就会成为被竞争对手和黑粉攻歼的理由。
越是在这种时候越是该注意跟导演、制片等一类人打好关系。有的时候就是一个场务或者道具人员,在这一行浸淫久了也有自己的路子。哪部戏缺什么角色的时候,导演念叨了一句,他们提一句,往往就成了。这也是拓宽资源的一种方式,所以陆北才会跟所有人打好关系称兄道弟。
但孙盼争却完全相反,仗着自己如今当红,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就只看到那些邀请他客串的导演对他笑脸相迎的样子,不知道在他眼高于顶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时候,那些人在背后怎样编排他。再好的名声被这样恶性消耗也撑不了多久,往后一旦摔倒了一次,就会发现路上遍布石头与荆棘,人家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不会有人对他伸出援手。
孙盼争到剧组的第一天就各种抱怨不满,说环境不好啊,剧组餐饮不行啊,最不肯接受的就是拍摄取景。他只是一个客串,也就有五六场镜头而已,却一点不愿意将就。
“不是我说,你们这个剧组不是大制作吗?不是有钱吗?按照剧本中的场景描述,这个取景哪里符合?不知道的还以为就是在一个随便什么公园拍的呢!你们能将就我可不行!我的每一幕出场都必须精致,不然你们就是在纯消耗我的演技和人气!”
孙盼争的话其实过了,这个场景虽然不是特别精致,但也对得起原著中的描述。再说现在拍IP剧都是这样,书本中文字描述自然天花乱坠,实际中很难完全还原书本中的情景,要不怎么叫小说呢?
特效制作费用高昂,剧组已经尽了全力了,大部分的钱都花在了特效、服装、场景等观众能直接看得见的地方,演员也是实力派,没有漫天要价,这样的良心制作已经很难得。
经纪人也在边上劝孙盼争,他们这边只有几个客串小镜头,给的费用相当优渥,实在不该这样挑剔,让人家难做。
“哥,差不多可以了,反正咱们也就拍几场,没必要……”
“没必要什么没必要!”
孙盼争毫不客气地打断了经纪人的话,“你到底是哪边的?我这可不收吃里扒外的走狗!”
经纪人脸色难看到极点,强笑着说道:“怎么会?我是哥的经纪人,肯定向着哥。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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