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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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松子巷是以杜松子酒为名的,这里到处都是酿酒厂,其中最多的正是‘杜松子酒’这种穷人烈酒。卫斯理先生就有几家酿酒厂在这里,这样一场大火,他也是要焦头烂额的,这也是奥斯汀先生听到卫斯理先生不断诅咒那些纺织厂劳工、市政府和消防公司的原因。
奥斯汀先生带着薇薇安来杜松子巷的时候,火还在烧着,映红了天边一片!消防公司的人只能围绕着最初的起火点周围一片,清理出一圈,移走所有的可燃物,形成防火带。这样做的坏处是,等于是直接放弃了烧起来的一片,好处是及时止损。
但就是这样,被防火带隔离开的火场,连消防公司的救火队员都不愿意进入的地方,有很多人却不顾危险在进进出出!
他们戴着浸湿的口罩,往身上浇了一桶水,就拎着桶子钻进了火场——酿酒厂区域处处起火,酒窖和仓库里的酒就成了没人管的财富了!
有一些人,找到了没开封的酒桶,将它们滚了出来。然后在火场之外,立刻打开了酒桶,痛饮一番——这座城市里的酒精成瘾从没有这样直白地展露出来过!为了酒精,很多人连生命都不在乎了!
还有人不见得有那么大胆,敢于钻进还在烧着的火场。他们就匍匐在路边的沟渠旁,去喝排污渠里的水…今天这场大火,引爆了蒸馏罐,掀翻了大酒桶,不知道多少酒,甚至是未勾兑过的原浆,就这样流淌而出。没有被烧干的,就汇聚到了排污渠里。
杜松子巷的卫生情况一般,排污渠还是明渠。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排污渠里流淌出来的已经不是污水,而是各种酒混合而成的酒液了。总之,发现了这个秘密后,立刻有人去喝,抓紧这难得的敞开肚子喝的‘机会’!
要知道,即使是此时最便宜的几种酒,如杜松子酒,如朗姆酒,也不是穷人们想喝就能喝的,想要喝的尽兴则更难。而他们本来又是最需要酒精的人——生活实在是太苦了!拿命去工作,收入也很微薄,自己一个人还能活,若是有家庭,那真不知道要怎么才够吃穿。
而在工作之外,回到家里,住的地方也不舒适。或许需要和很多不相关的人分享一个房间,房间还肮脏潮湿,也谈不到有什么吃的…这种情况下,能让人稍微远离这样痛苦现实的东西,可能就是最后一点儿慰藉了。
酒精就是这样的东西。
薇薇安他们来的时候,其实排污渠旁已经喝倒了一片了,薇薇安怀疑有些人不只是醉了,而是酒精中毒——他们中大多数脸色发青、伴随抽搐,嘴巴还张着,露出肿起来的舌头。
还有一些人,拿来了锡制的马克杯,将排污渠里流出来的混合酒液灌入到带来的各种容器中。显然打的主意是喝不完带着走…这排污渠中流出的酒液,其实还是混入了‘上游’的污水,他们是不在乎的。
乱成一团的场面里,有小偷摸索着醉倒者的口袋,有警察和民兵过来控制场面,有火场中时不时发出的一声惨叫——火场当然不是那么好进的,酒窖和仓库随时可能烧塌,更不要说盛着酒的酒桶、酒瓶很容易因为热浪爆炸。还有火场的第一杀手‘烟雾’…这些都是会要人命的。
如果火场没什么危险,消防公司的救火队员也不会在外面等着了。他们愿意,消防公司的老板也不愿意啊!
此时消防公司都是私有的,市场竞争激烈。消防公司也想在客户面前表现得好一些,好让更多人买自家公司的服务。
此时此刻,似乎不只是喝酒的人醉了,没有喝酒的人也醉了。一切都在醉生梦死,荒诞的仿佛是一出讽刺剧。
直到离开这‘人间炼狱’,薇薇安都没有再说什么。
第二天一早,她坐在餐桌旁吃早餐,谈不上多有胃口,但她让自己一定要吃一点儿。仆人送上了刚刚熨烫过的报纸,薇薇安因为习惯的原因也拿了一份——看报是这辈子才有的喜好,这年头娱乐消遣、获知信息的方式都太少了。
一张报纸,就算是奥斯汀家精挑细选的报纸,是那种信息量比较大的,也免不了有很多广告、讣告、寻人启事、失物招领等等。这些在薇薇安上辈子可以当‘垃圾信息’处理的内容,在此时也是挺不错的信息了。还是那句话,这个时代获取信息太难了。
这其实也方便了现在的薇薇安,至少她心不在焉地读报,也基本不会错过什么有效内容了。
报纸第二面的显眼位置,标题取的很耸动,薇薇安下意识看了下去——记者似乎针对如今相当猖獗的杀人卖尸做了一个跟踪调查。
起始事件是半个月前成为美林堡头条的‘西玛纯男孩儿’事件。‘西玛纯男孩儿’是美林堡一个传统集市上的卖艺少年,他平常在街头进行小丑、杂技表演,逗乐观众,获取一些收入。之所以叫他‘西玛纯男孩儿’,是因为他有一个西玛纯名字,长相也偏西玛纯式,大家都说他是西玛纯裔。
因为‘表演者’的身份,‘西玛纯男孩儿’相比起一般街头讨生活的孤儿,要认识更多的人,被更多人记住。
而就在半个月前,传统集市上的人再也没见过他了,而且也没听谁说他离开了集市,又去了哪儿。而就在此时,有一伙儿恶棍被抓,被抓的原因是医学院的学生报警,举报他们销售来历不明的尸体。
此时为了医学的进步,医生和医学院的学生需要解剖大量尸体,这就导致了市面上新鲜的尸体不够用,一具尸体能卖出高价的情况。
为了能有尸体用,催生出了一批盗墓贼,当然,他们盗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陪葬品,而是为了尸体本身。为了尸体的新鲜程度,他们不能等,基本上是看到有人下葬,立刻就要去挖出来。
对于这种盗墓而来的尸体,医生和医学生未必不知道来历古怪,只要盘问几句,就能知道个大概了。不过,一般情况下,急需要用尸体的医生和医学上都会假装不知情,顺势买下尸体。
如果说,盗墓挖尸还只是个道德问题,以及不算太严重的犯罪(此时盗墓挖尸确实是犯罪,刑期还不算短)。那么,有一种可怕的多的尸体来源,就让人不寒而栗了——买卖活人很麻烦,因为要控制住对方,而且这条路子还得有可靠的渠道,这对不少人来说算是个门槛。
但买卖死人就相对简单了,杀死一个人,大多数情况下真的比控制一个人不被发现要来的简单!特别是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城市的阴影地带!
而且卖死人可比卖活人简单,这属于是一个新兴市场。不比奴隶贩卖,实在是一个古老的生意,这样的‘红海市场’,可太卷了!加入进去门槛多多。基本上,一个愣头青也能带着一具尸体随便找一个外科医生,或者医学院,问他们要不要尸体。
要的话就买走,不要的话就拉走找下一个潜在买家。
因为是卖尸体,买卖双方都不会声张,也不太容易走漏暴露。真的引起了什么人注意,大不了承认自己是偷了不知名的尸体就好了。
尸体买卖,让原本大多无利可图的杀人行为变成了一桩无本买卖——又不是每个人都能让人花大价钱□□的,在没有尸体买卖前,杀人行为本身确实大多数时候都无利可图。
对于真正灭绝人性且缺钱的恶魔来说,大街上来来去去的人,根本不是人,而是行走的金钱!只要杀掉一个,就等于一小笔财富!要知道,哪怕是一具普通的新鲜尸体,此时卖十几镑也不是问题。
当然,如果来历不清不楚,可能会被压价,但一般来说,10镑就是底价了!
10镑绝不是一笔小钱,底层中产阶级的年收入也就是一百镑出头了。对于每周薪水只有10先令的劳工,这甚至是小半年的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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